第14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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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郗没回头,只是抬起手指了指窗外:“我在想……能不能在那儿种点东西。”
  孟夕瑶顺着她的手指看去,笑了:“就为这个?想种就种呗。”
  “可以吗?”沈郗转过身,眼睛亮亮的,像得到许可的孩子,“安娜说以前是菜园,但荒了很多年了。”
  “如果我要动的话,得重新翻土,引水,可能还要搭架子……”
  如此一来,就要花费大把的时间,她们今年都无法离开这里了。
  “沈郗。”孟夕瑶打断她,双手捧住她的脸,拇指轻轻摩挲她的颧骨,“这里是我们的家。”
  “你想种菜,想种花,想挖个池塘养鱼,都可以。反正——”
  她顿了顿,声音温柔得像春日的风:“反正你想在这里待多久,我们就待多久。一辈子也行。”
  沈郗看着她,看了很久,接着轻轻笑了。
  “好。”她说,“那我就种了。”
  安娜第二天就送来了工具。
  锄头、铁锹、耙子、铲子,每一件都沉甸甸的。
  沈郗穿着她那些昂贵的高定,把长发随意扎成个丸子头,她扛起锄头,就往地里跑。
  一锄头下去,锄刃楔进土里,翻起一块棕黑色的泥土,湿冷的腥气扑面而来。
  碎石、草根,被翻起,还有冬眠刚醒的蚯蚓,正慌张逃窜。
  沈郗弯腰,捡起一块土,在掌心捏碎。
  土质比她想象中好。
  虽然荒废多年,但阿尔卑斯山腐殖质丰富的特性让土壤依然保持了一定的肥力。
  只是杂草的根系太发达,密密麻麻地交织在地下,像一张巨大的网。
  她直起身,深吸一口气,然后举起了锄头。
  一下,一下,又一下。
  动作从最初的生疏,很快变得流畅。
  她找到了节奏。举锄时吸气,落下时呼气,腰腹发力,手臂只是传导力量。
  汗水很快从额角渗出,顺着太阳穴滑落,滴进衣领。
  背部的衬衫湿了一小块,紧贴在皮肤上。
  可是她觉得很轻快。
  每一锄头下去,都是在清理,在开垦,在把荒芜变成可能。
  就像她的人生。
  把那些杂草般疯长的过去,一锄头一锄头地刨开,翻到阳光下曝晒。
  直到它们枯萎、腐烂,变成滋养新生的养分。
  她翻得很仔细,不放过任何一个角落。
  杂草被连根拔起,堆在一旁晒干,以后可以烧成草木灰。
  碎石被捡出来,码成一小堆。
  遇到特别板结的地方,她就多刨几下,让空气和水分能够进入。
  翻到第三天下午,她在土里发现了一些特别的东西。
  那是一丛丛白色的、细长的根茎,像微缩的萝卜,但更纤细。
  她认得这个。
  小时候在庄园野地里见过,流光妈妈叫它“酸酸草”,学名好像是酢浆草。
  根茎可以吃,味道酸酸甜甜的,可以给小孩子当零嘴。
  沈郗小心地把那些根茎挖出来,抖掉泥土。
  根茎很新鲜,表皮白皙,掐一下会渗出透明的汁液。
  她拿起一根,在衣角擦了擦,放进嘴里。
  咔嚓。
  一股清冽的酸甜在口腔里炸开。
  酸得让人眯眼,回味甘甜,带着植物特有的清新。
  就是这个味道。
  她直起身,朝着古堡的方向喊:“小梧桐——出来——”
  声音在春日的荒原上传得很远。
  几秒钟后,二楼的窗户推开,小梧桐探出脑袋:“怎么了怎么了,hope?”
  “过来,”沈郗笑着招手,“给你点好吃的。”
  “好吃的!”孩子眼睛一亮,转身就跑。咚咚咚……
  大门嘭地一下被推开,小梧桐像颗小炮弹一样冲出来,身后还跟着兴奋的occidens。
  “什么好吃的?”她跑到沈郗面前,仰着头,眼睛亮晶晶的。
  沈郗把手里那捧白色的根茎递给她:“拿水冲冲,洗干净了吃。”
  小梧桐接过那些奇怪的“小萝卜”,好奇地翻看:“这是什么呀?”
  “酸酸草。我小时候吃过。”
  沈郗蹲下身,用袖子擦掉孩子额头的汗:“小心点,有些可能还有泥。”
  “好!”小梧桐转身就跑向院子里的水龙头,occidens摇着尾巴跟过去。
  她把根茎放在水槽里,拧开水龙头,哗啦啦地冲洗。
  occidens凑过去嗅,被溅了一脸水,甩了甩头,又好奇地凑近。
  洗干净后,小梧桐拿起一根,犹豫了一下,然后小心地咬了一小口。
  咀嚼。
  停顿。
  “哇!”她瞪大眼睛,音量瞬间拔高,“好吃!酸酸甜甜的!hope,还有吗?”
  沈郗被她夸张的反应逗笑了:“地里还有,我翻到了就给你。”
  “好哦!”小梧桐又咬了一大口,满足地眯起眼睛。
  她分了一根给occidens,大狗嗅了嗅,小心翼翼地用牙齿接过,然后发出困惑的呜咽。
  显然,狗对酸味不太适应。
  从那以后,小梧桐对这块“菜地”产生了巨大的兴趣。
  她每天都会来蹲守,有时候搬个小板凳坐在田埂上,看沈郗翻土。
  有时候拿着自己的小铲子,装模作样地帮忙。
  更多的时候是在和泥鳅玩。
  有一次还带回了家,放在纸盒子里养着。
  孟夕瑶看了一眼,人都快窒息了。
  直想着“亲生的,不能打……”,索性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个家才勉强这么过去了。
  occidens也成了常客,它喜欢在翻松的泥土上打滚,弄得满身是土,小梧桐咯咯笑,说它是“脏狗”。
  孟夕瑶有时会端着一壶凉茶过来,有时是切好的水果。
  沈郗劳作时,她就坐在田埂的石头上,膝盖上放着速写本,炭笔沙沙作响。
  她画沈郗弯腰时的背脊线条,画她举起锄头时手臂肌肉的起伏,画汗水顺着她颈侧滑落的轨迹。
  那些线条简洁却传神,把力量和美捕捉得恰到好处。
  某天下午,沈郗刚翻完一垄地,直起身擦汗。
  孟夕瑶适时递上水壶。
  沈郗拧开盖子,仰头,吨吨吨灌了几大口。
  水有些凉,顺着喉咙滑下去,驱散了劳作后的燥热。
  一些水从嘴角溢出,顺着下巴流下,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孟夕瑶看得目不转睛。
  她喝完,用手背抹了抹嘴,转头看向孟夕瑶。
  “你在看什么?”沈郗问,把水壶递回去。
  孟夕瑶接过水壶,没马上回答。
  她站起身,伸手用拇指擦掉她下巴上残留的水渍,笑吟吟的:“看我的农夫啊。”
  沈郗愣了一下,忍不住跟着笑了起来。
  她浑身是汗,头发凌乱,衣服沾满泥土,确实像个刚从地里回来的农夫。
  “大艺术家和农夫?”她挑眉,“听起来像什么乡村爱情故事的剧本。”
  孟夕瑶笑得更开心了:“不好吗?我觉得挺浪漫的。”
  沈郗没说话,只是忽然伸手,掐住孟夕瑶的腰,稍一用力,轻而易举地把孟夕瑶抱了起来。
  “啊!”孟夕瑶低呼一声,下意识环住她的脖子。
  沈郗抱着她,走了几步,把她放在田埂旁一堵矮石墙上。
  那墙是以前菜园的边界,石头被岁月打磨得光滑,高度刚好到沈郗胸口。
  现在孟夕瑶坐在墙上,比沈郗高了半个头。
  她低头,沈郗仰头,目光在空中相接。
  “现在,”沈郗双手撑在孟夕瑶身侧的墙面上,笑吟吟地问,“是不是更有这种感觉了?”
  阳光从孟夕瑶身后照过来,给她整个人镀上一层金光。
  她的长发被风吹起,几缕拂过沈郗的脸颊,带着月桂的甜香。
  裙子下摆也在风里微微飘动,露出白皙的小腿。
  孟夕瑶笑了起来:“这算什么有感觉。”
  她捧住沈郗的脸,拇指摩挲着她的颧骨,眼睛里的光又深又烫:“野地里,森林里……”
  她凑近,嘴唇几乎贴着沈郗的耳朵,声音压得很低温热又灼人:“你抱着我……贯穿我……这样才会有感觉。”
  沈郗的耳朵瞬间红了。
  她飞快地瞥了眼不远处的古堡,接着她转回头,看着孟夕瑶,喉咙有些发干:“现在?”
  孟夕瑶笑容狡黠,她拍了拍沈郗发烫的脸颊:“你想什么呢。”
  她再次凑近,这次嘴唇直接贴上了沈郗的耳廓:“等夜幕降临之后……”
  干死我。
  最后三个字吐出,沈郗整个人都烧起来了。
  她能感觉到血液在耳廓奔涌,能听到自己骤然加速的心跳。
  她仰着头,看孟夕瑶在春日阳光下笑得像个恶作剧成功的精灵。
  不,不是精灵,是魅魔。
  那种天真又魅惑,纯洁又勾人的矛盾气质,让她完全移不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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