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逃荒老妇,我抱回福宝旺全家 第4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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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加剧烈的疼痛,把于大妮刺激的醒了过来!
  她睁开眼睛视线全都是模糊的,不知道是眼泪还是汗水糊了她的眼睛,只能模糊的判断齐大夫的方向,用祈求的语气和齐大夫说,“齐大夫……保孩子……不要管我!”
  “啊!”
  下身一阵强烈的收缩袭来,让于大妮又是一声惨叫!
  于大妮现在的情况太差,齐大夫心里多少有点没底,他怕就怕于大妮没有力气生出孩子,到时候孩子不仅会死在她的肚子里,于大妮也会就此丢了性命!
  苦夏忽然想起什么,松开于大妮的手在炕里的小柜子翻了翻,从里边儿拿出一个层层小布包裹着的东西递给齐大夫,“齐大夫,你看这个能不能用上?”
  齐大夫接过一看,欣喜地说,“竟然是人参!看这样子最起码有百年了!太好了,有了这人参,我就能有七成的把握!”
  只见齐大夫摊开的手掌里放着的,赫然是一只比他手掌长一些,白白胖胖,形似娃娃的植株!
  齐大夫一边处理这只人参,一边稀奇的说,“于大娘,您这是搁哪儿淘换来的?这人生可是个稀罕物价,更何况还是只百年的人参!”
  苦夏一笑,“俺去山里边儿采蘑菇的时候找着的,这不是在书里边儿看过这玩意儿,俺寻思这东西留下来比卖了要有用,这人参可是能救命的!”
  说起来这人参还要感谢小福宝的福气,那天她出去真的只是为了采点蘑菇,她想要在家里自己种植蘑菇,谁承想蘑菇挖了一大堆不说,竟然还带回来了这么大一颗人参!
  这人参就像齐大夫说的是个稀罕物,家里有钱都买不着,这么一只人参要是把它卖了,少说得有几百两的银子。
  苦夏家里又不缺钱,她想着于大妮就快要生产了,在这个医疗匮乏的时代,有个人参相当于有了一条命,苦夏当然不会随便卖出去。
  “太好了,姐,听见了吗?你有救了!”
  齐大夫让刘有香给于大妮准备一碗鸡汤灌了下去,让她身体多存些力气,生孩子别人帮不上忙,只能她自己来。
  忙忙活活的折腾了得有三个时辰,太阳都落山了,第二声啼哭才在于家的院子里响起来!
  于大林于二林在门外翘首以盼,急的抓耳挠腮,屋里边一盆又一盆的血水送出来,于二林烧了一锅又一锅的水,两人的心提在嗓子眼里就没放下来过,如今听到了孩子响亮的啼哭,都着急忙慌冲屋里喊,“娘,大妮儿咋样了!”
  刘有香端着一盆血水出来,她也忙的浑身是汗,但从她脸上带着的笑模样来看,大人和孩子情况都不错,“她们娘三个都好的很!快快快,你们两个都别愣着了,烧水的烧水,做饭的做饭!这次可把大妮儿给累坏了,得好好补补!”
  “诶!俺们这就去!”
  一听大人和孩子都好,于大林和于二林这心才算是放了下来,浑身都是劲儿!
  于二林撒丫子就往厨房跑,跑到一半,他又返了回来,“大嫂,你还没跟俺们说,是男娃子还是女娃子?”
  刘有香笑的眼睛都眯成一条缝,比她生自己家两个小子的时候还要高兴,“一男一女!是兄妹俩!”
  于大林于二林他们高兴的自是不用提,于德和于才还有于大丫兴奋的在旁边小声嘀咕,“听见了吗?有妹妹!咱们又有妹妹了!”
  苦夏在屋里吩咐,“赶紧去个人,上客云来把老四和老二媳妇儿叫回来!再给老三去封信,告诉他添了侄子和侄女!”
  “好嘞!俺们这就去!”
  一家子人欢欢喜喜从苦夏那领了任务,各自忙叨去了。
  于德和于才想要看看妹妹,但是他们两个已经是大孩子了,不能闯进屋里去,于大丫就没有这个顾忌,“滋溜”一下子就钻进屋里,趴到炕边儿去看姑姑和弟弟妹妹了。
  于大丫悄悄的凑到小小的妹妹面前,刚要和她说说话,却被小小的妹妹吓了一跳!
  “哎呀!奶奶!妹妹脸上咋这么脏啊!”
  第112章 于灿阳和于夕月
  新出生的小妹妹脸上,从右眼睛下面开始一直到嘴角边的位置,有一大块红色的印记,看起来就像是没擦洗干净一样。
  刚出生的婴儿皮肤都皱巴巴的,丑一点是正常,可于大丫看过刚出生的二丫妹妹,比这个妹妹好看多了。
  “奶!这是咋回事儿啊?你们咋不给妹妹擦干净!”
  小小的于大丫还不明白妹妹脸上为什么这么脏。
  她去看了弟弟的脸上,弟弟的脸很干净,红彤彤的什么也没有。
  苦夏叹了口气,“大丫,不是奶奶不给妹妹擦干净,是这个东西长在妹妹的脸上,擦不干净了,只能等长大以后它自己消失。”
  胎记这种东西有的是遗传因素,也或许是在孕妇肚子里的时候缺少微量元素造成的,胎记的形成原因多种多样,但大部分的都会随着长大而逐渐消失,当然也有一直带着的,就是不知道她家的孩子是属于哪一种。
  在现代的时候脸上长这么大一块胎记的人都会招来旁人异样的眼光,更别说是在这个封建愚昧的时代。
  这孩子脸上的印记,长大以后要是不消失日子可就难了。
  他们家里人可以不去在意这块印记,但是外人呢?这孩子又能不能忍受得了外人异样的眼光?
  如果是现代医学发达,这块胎记还可以用医美手段去除,但现在没有任何办法,就连齐大夫看到这块胎记都惊讶的倒吸一口凉气。
  于大妮更是看了一眼,眼泪就流成河了。
  她太懂女子在这个世道的艰难,还是一个脸上长着这么大一块胎记的女子,以后少不得要受人的诟病,遭人的嫌弃和白眼。
  在她这个当娘的眼里,自己的孩子自然是百般好,可外人不这么觉得,就算嫁人,怕是也没有夫家愿意娶一个脸上带着胎记的女子。
  于大妮特别小心的看了看苦夏的脸色,她以为苦夏会很忌讳,没想到只在老娘的脸上见到了笑,她好像半点看不见孩子脸上那么大一块胎记,嘴里还说着咱家小妞子长得可俊!
  苦夏抬头瞅了于大妮一眼,就知道她想的什么,“别哭丧着脸,你们娘三个能平平安安就已经是最好的事儿了,还奢求那么多做啥,不就是脸上长了胎记,咱家小妞子不缺胳膊不缺腿,身体健康就已经挺好了。”
  “俺倒觉得有这块胎记是好事,这说明咱家小妞子不是一般人,那些只知道在意外貌的俗人,不配和咱小妞子相处!”
  “咱家小妞子以后会遇到根本不在意她脸上这块胎记的人,你就别想那么多了,就咱家这个条件,你还怕小妞子吃亏?”
  苦夏这么一说,于大妮宽心不少,也是,她家虽然是种地的,可不是普通的农户人家,门前挂着皇帝御赐的牌匾,她三哥专门为皇帝办事的,听说未来的三嫂还是一位郡主!
  她这两个孩子真是生在了一个好时候,一出生就锦衣玉食的陪着,有这么多人疼爱,实在是莫大的福气了。
  齐大夫走的时候,苦夏给他包了一个大大的红包,这次还要多亏齐大夫,要不是齐大夫艺术精湛,于大妮他们娘三个都要没命!
  于大妮生了孩子,村里人都过来贺喜,苦夏告诉村里人俩孩子满月酒那天,她请全村人吃席!
  到时候村里人啥都不用带,就带着一张嘴过来成了。
  村里人纷纷响应,更有不少人说着满月酒那天一定提早过来帮忙。
  于家在王家村那可是团宠一般的存在,就连于大妮这个被休怀着孕回娘家的女儿村子里也没有人敢嚼舌头。
  就算有那扯咸淡的长舌妇也只敢背地里说一说,拿到明面上来是断然不敢的,除非他们想被王家村给赶出去。
  别的不说,就说于家的条件,你就算带着孩子回来又怎么样?他们家就是再来两个都养得起,人家的好日子根本不用他们这些外人操心!
  与其去说别人家怎么样,还不如管好自己家,想想自己家种的那一亩三分地收成怎么样吧!
  村子里的人大多都抱着这样的想法,所以对于于大妮生的两个孩子,他们是真心诚意的来恭贺的。
  满月酒那天更是整个村子的人都来了,苦夏让他们空手过来,这些人怎么可能真的只过来吃饭,各家都带着肉,带着干粮,要么带着一把子力气,每个都不白来。
  酒席上,苦夏请村子里最有文化的于秀才于文渊给两个孩子起名。
  于文渊摸着下巴上刚长出来的一小撮胡须,沉吟片刻,说道,“哥哥出生时是在正午,那天艳阳高照;妹妹出生是在傍晚,月亮初升,不如哥哥叫灿阳,妹妹叫夕月,如何?”
  于才听的一拍手,应和道,“这个名字好!太阳和月亮,早上和晚上,一听就知道是兄妹!”
  在场的村民听的也是不住点头,纷纷夸赞,“真不愧是读书人,起的名字就是不一般,文绉绉的就是好听!哪像俺们家,除了狗蛋儿就是狗子!”
  有村民提议,“要不,咱们请先生给咱家孩子都改个名吧!怎么说咱们孩子也是跟着先生读过书认过字的,万一哪个就考上个童生,秀才啥的,走出去让别人一叫狗子和狗蛋儿,也太难听了!”
  这么一想也是,他们这地里刨食的庄户人家,平时不觉得,只要一想到自己家里读书的孩子走出去,别人看见都得叫一声王狗蛋儿,王狗子的,怎么想怎么难受。
  村民们热热闹闹的,非要让于文渊给家里的娃改个名字,抵不过村民们的热情,于文渊只能全都答应下来,让他们改天去他家里,他好好给想个名字,今天是于大娘家里两个孩子的满月酒,不好喧宾夺主。
  于灿阳和于夕月两个孩子过了满月之后,就已经不再长得跟小猴子一样了,一个个都是白白胖胖的,只是于夕月脸上胎记不见减少,家里人不觉得有什么,村里人怎么想和他们也没关系。
  有村民兴奋的说,“乡亲们,于大娘家可谓是双喜临门啊!不止孙子孙女满月,还有个小孙子过了县试,于大娘家可真是有福气了!”
  “是啊!于才今年也刚十岁,这么早就过了县试,真是太厉害了!”
  于才前几天去参加了二月的县试,毫无意外,于才成功通过县试,就在两个孩子满月的前几天。
  接下来还有府试和院试,全部通过于才就是秀才了,也就是和于文渊一个级别。
  别看只是一个小小的秀才,有的人一辈子都在为了秀才奋斗,到死都没挨上秀才的边儿。
  府试是四月份,于文渊经常给于才开小灶,能不能成的总得试试,科举有时不止看学识,还得看运气。
  要是这次的考题正好是你熟悉的,你写出的答案又正好对考官的胃口,自然皆大欢喜,反之就算你的学问再好,这次的考官就是不喜欢你的答案,你也过不去。
  于文渊已经是考过的人了,于才就和他求取经验,谈起来的时候避免不了问起于文渊的过往,有一点于才想不通,“先生,您的学问不应该止步于秀才,您也还年轻,怎么不继续考了?”
  第113章 爷爷于博轩
  说到这个,于文渊脸上浮现一丝遗憾的神色,他叹道,“只能说时也,命也。”
  “既然你问起,我就与你说说,也好叫你长个记性,即使作为读书人也避免不了勾心斗角,争名夺利。”
  于文渊喝了一口茶水润润喉咙,将往事缓缓道来。
  十几年前,于文渊去参加乡试,这一去他本是十拿九稳,为了这一次考试,他已经准备了几年的时间,磨练了不知多少次才敢下考场,看过考试题目之后,他更是成竹在胸,下笔如有神!
  可等发榜成绩出来,他傻了眼,考中榜单里根本没有他的名字!
  他一开始以为只不过是他运气差了点儿才没有考中,并没有当回事儿,回到家为下一次的乡试做准备。
  可没想到接下来发生了一件事,让他大受打击,再也升不起考取功名的心!
  乡试第一名为解元,解元所做的文章会被拿出来供给大众传颂阅览。
  于文渊的本意是想从这一届的解元那吸取经验,拜读一下他的文章,看看对方有哪里好,再看看自己有哪里不足,结果等文章拿到手里,他愣了足足能有半个多时辰。
  无他,这文章分明就是他所做!
  而这文章的拥有者却变了个人!
  听到这儿,于才眉头一皱,“有人抄袭了先生的文章?他是怎么做到的?”
  于文渊摇了摇头,说,“我不知道,我只记得考试的当天肚子不舒服,强忍着考完还没来得及交卷我就晕倒了,等我醒来已经在医馆了。”
  “在这中间我的文章经历了什么,我根本就不知情,我也没有办法证明这个文章是我作的,这件事只能这么不了了之。”
  于德气的一拍桌子,“一定是有小人嫉妒先生学问好,事先给先生下了药,然后又在先生不知情的时候把您的文章调换了!他知道您没有任何证据,只能吃下这个哑巴亏,所以才这么猖狂!”
  “那时京中发生变动,其中的事情复杂的很,说不准我就是被哪方势力波及受了无妄之灾,这里面的东西根本就不是我一个小小秀才所能弄得清的,不吃下这个哑巴亏还能怎么着。”
  提起曾经自己与解元失之交臂,于文渊也是遗憾万分,如果是因为他的学问不够,他所做的文章不够出彩落榜了,他没有任何话说,可偏偏他的文章是能成为解元的水平,却被其他人给冒名顶替,这叫他怎么甘心!
  “怎么被抄袭的现在已经不重要了,这件事情已经过去了十几年,就算当初那人留下什么线索,现在也早已找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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