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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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楼兰连忙招呼两人进屋,将洗好的碗筷全部安置好后,又拿出了外卖点的水果,全部洗干净放在了客厅的桌子上,在江洵对面的沙发上落座。
  “我说实话……实验有点问题。”赵楼兰迅速的进入工作状态,看江洵的目光像是在看挑剔的甲方,表情微肃,“催化剂的效率并不好,很难达到他们在场里做的那个效果。”
  “那部分并不是我们小组做的,我们也没有那部分的资料,所以只能摸索着去做,对材料和精力消耗都很大。”
  江洵观察着他的表情,发现赵楼兰是真的在发愁,这才轻轻的点头,没有继续在实验进度这个话题上深究。
  “实验你们不用急,我知道这东西一时半会肯定弄不好,但是我有点好奇,赵工,你当时在厂里手里应该是有一个项目的,那个项目你做了么?”
  赵楼兰一愣,没想到江洵会问这个:“……怎么突然想起来问这个东西?”
  江洵眼神平静:“今天胡任秋来找我了,特地问了你的事情,据他说,你和他曾经是同学?”
  赵楼兰听见这个名字时,表情明显发生了变化。可又迅速的调整了回来,有些局促的挠了挠头,“我和他是同学,不过我们俩关系不太好,当年我进他的厂子也是实打实的面试了。”
  “可是他的语气还挺亲昵的。”江洵寸步不让的追问,“你和他曾经关系很好吗?”
  赵楼兰有些犹豫了,看着江洵认真的表情,他抿嘴,咬牙点了点头:“曾经关系很好,后面闹崩了。”
  “嗯?”江洵适当做出疑惑的表情,“怎么闹崩的?”
  赵楼兰不自在起来,他频频看向江洵,每一次看向江洵的目光中好像都带着祈求。可平日里十分善解人心的江老师此刻就像是个瞎子,装作什么都没看见。
  陆白暮在一边旁听着,大概知道这个胡任秋可能不是什么好人,一件赵楼兰这副模样,心中顿时警铃大作起来:“我靠,你不会心里有鬼吧?”
  “谁心里有鬼了?!”赵楼兰扭头反驳道,一下子就从脸红到了脖子根,羞愧的抱住自己的头,声如蚊呐。
  “我大学毕业前他跟我表白,我拒绝了。”
  室内顿时一片安静。
  赵楼兰越想越气,还是直起腰来吼了一句。
  “我他妈的是直男!”
  第79章 挟持
  赵楼兰和胡任秋之间的故事其实很狗血。
  至少在赵楼兰的口中,两人只是同窗好友,在高中和大学期间都上同一个学校,还都是同一个班,自然交流会多一些。
  胡任秋的第一志愿是金融管理,当时高考的时候,化学作为第二专业填在了金融管理下面,还刚好就缺那两分,便读了化学。
  这个人对自己的专业并不感冒,明显志不在此。
  作为大少爷,他更需要去学的应该是如何管理家族企业,如何更好的去好民众的羊毛,可在同专业看到了赵楼兰后,胡任秋破天荒的没有去换专业,就这么每个课程低空飞过,硬生生的读完了四年。
  赵楼兰不一样,他家里的经济情况不好,父母早起贪黑的打工给他赚来了高中三年的学费和补课费,他必须要学的很好,学的很出色,至少要将大部分的人踩在脚下,才能回报父母对他的期望。
  所以,其实赵楼兰很不喜欢胡任秋这个人的。
  因为对方不务正业,因为对方不是老师口中典型的好学生,当然最大的原因是因为对方的家世和自己不对等,赵楼兰有仇富心理。
  可这四年里,胡任秋几乎和他形影不离,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要粘着他。
  赵楼兰本来以为对方只是有些害怕社交,进入大学后他只认识自己,所以才对对方古怪的性格包容了一些。
  可大四毕业的时候,胡任秋对赵楼兰表白了。
  大少爷说喜欢他,问赵楼兰接不接受包养,还要凑上来亲他。
  铁直的赵楼兰当时脑子就昏了,一个巴掌就往对方脸上呼了过去,紧接着就是四年的友谊破裂,再也没有联系过对方。
  “所以你跟我说胡任秋还跟你提起我了,我还挺惊讶的,毕竟当时我们俩闹得很难看。”赵楼兰捂着额头苦笑道,这个男人也才刚三十岁出头,不算年纪很大,可已经满脸的风霜。
  语气中略微带上了些怀念,他发出了一声叹息。
  “我本来以为他应该把我忘了,毕竟他都当大老板了,应该不会记得曾经的穷兄弟了吧?”
  江洵和陆白暮面面相觑,都十分不约而同的对这件事不发表自己的意见。
  大概是因为这个故事的槽点太多了。
  “你们是不知道,那小子当时的脾气有多恶心,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必须要有个人在旁边伺候他才行。“一想到从前,赵楼兰便开始疯狂的倒苦水。
  “他他妈还说想包养我,我包他个大头鬼,老子这辈子都没经受过这么憋屈的事情,我都说了,我是直男我是直男……神经病吧,就亲上来了。”
  江洵嘴角一抽,连忙咳了一声试图把话题拉回来:“那胡任秋还真是对你念念不忘,就算在局里也要提你一嘴,他现在似乎在找你。”
  闻言,赵楼兰的脸更臭了,喉咙里发出了一声冷哼:“还找我?那小子是找我报复吧?新仇旧恨一起算。”
  “那你的意思,对方现在在找你,很有可能是找你报复,原因是你以前打过他,现在又凭一己之力把他的公司整垮?”陆白暮终于从逻辑中顺了出来,猛的一拍大腿,感觉第一次认识赵楼兰这个人,“老叔,你真是神了,痛打初恋啊!”
  “我说了我是直男,什么初恋啊,我有老婆,还有儿子,真的不想和那个人扯上关系。”赵楼兰连忙纠正对方的言语错误,绝望的翻了个白眼,后仰躺在沙发上,“但是公司在做的东西确实是犯法的,就算我跟他关系还是很好,也得大义灭亲。”
  “我倒是对你的感情史不怎么感兴趣。”话题已经偏到几里外了,江洵并不奢求能毫无痕迹的拽回来,只得生硬的打断道:“我现在唯一感兴趣的就是你当时进公司的时候手上的项目。”
  赵楼兰缓缓的直起腰,他的眼神有些复杂,就这么看着江洵,“你真的就这么想知道?”
  江洵点了点头:“或许会对案件的推进有帮助。”
  赵楼兰却笑了一声,摇了摇头:“其实我猜的出来,你应该是有点怀疑我,怀疑我手上的项目和公司的项目是同一个,但是你得想想,我这个人确实没有那么大的能力。”
  赵楼兰觉得自己就是个普通人,而且条件还是普通人中较低的那一档,除了自己的脑子还有用以外,其他的硬件都十分的中庸。
  “我大学毕业之后就拿着学校的名额出国留学了,也读的化学专业,那个时候不是有一阵子流行病毒嘛,国外很乱,到处都有人透视体考器官移植,就出来了一种药,专门用来降低器官移植的排异性。“
  “那种药名为“novitilin”,中文翻译过来就是音译,诺维特灵,好巧不巧,这款药物就是我当时导师的团队研制出来的。”
  赵楼兰还在读研的时候,江洵却只是读高中的年纪,虽然比一般的人要早熟,却也不可能去接触自己不喜欢的专业性极强的医学期刊,自然对这种药物不怎么熟悉。
  可陆白暮的眼睛却亮了亮,明显是听过这种药,身体往前倾了一些,“诺维特灵是你们团队弄出来的?我可是听说那是第一次采用免疫细胞膜融合技术的药物,你们团队很厉害啊。”
  赵楼兰闻言却没忍住苦笑了一下,他现在对陆白暮更像是导师在带自己的学生,“你真的觉得那款药很好?”
  陆白暮一听他这语气就知道不对头了,可那个时候他比江洵更小,甚至还是个小学生,能隐约听说一些就不错了,“我是上大学之后有看到相关的报道,不过都是一些很久远的消息了,具体还有什么东西就查不到了……不过,看外界反映应该是不错的?“
  “其实刚研制出来的时候,我们也都觉得很好。”他叹了口气,“那款药物在那个时候拯救了很多受困于器官移植排异的病人,他们在服用药物之后排异状况很明显的减轻了,所以那段时间我的导师声名鹊起,团队里的人也开始被各大公司抛来橄榄枝,我这个半路插进去的人甚至都接到了几份大公司的offer。”
  “但是后来,导师把药物的专利卖给了m国的一家药企,在诺维特灵发行的第二年,因为药企的错误操作,发生了意外事故。”
  赵楼兰深吸了一口气,总觉得坐在他身边这两个人的目光能将他的身体烫出两个洞来,不免的声音有些颤抖:“因为一个细节的问题,药物发生了质变,变成了状态相似的特异体,变异之后的药物被卖出去,使人对药物产生了极大的依赖性,也就是俗称的成瘾。”
  “这种特异体变成了一种兴奋剂,可以让人在服用的瞬间体验到极大的快感,可一旦停药,就会出现极为严重的戒断反应,只要吃一次就永远都戒不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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