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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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不眠不休,写曲子、做计划,给录音棚的设备换零件。他的大脑像是被按了快进键,一刻都不能让自己停下来。
  这种状态对于他来说一点都不陌生,相比于动一下都很想死的抑郁期,他真心实意更喜欢躁狂期,起码自己看起来是个有行动能力的正常人。
  只是很可惜,这一次只持续了八天,在对林屿洲说完那句话,逃命似的回到家里后,黑色的潮水不留情面地将他吞噬,潮水裹挟而来的细小生物攀爬他的全身,啃咬他的肌肤和神经。
  细细麻麻的痛感让他缩成一团,连呼吸都觉得费力。
  不知道蹲了多久,他又恍惚听见手机铃声响起。
  一遍一遍,冤亲债主来讨命一样。
  陆哲明听得心烦意乱,很快由烦躁变为恐惧,抓起手边的东西就丢了出去,试图打散那鬼影。
  他的电动剃须刀砸在洗手间的玻璃门上,然后又落在地上,摔得四分五裂。那扇玻璃门随之出现裂纹,一副摇摇欲坠的可怜相。
  手机依旧在响,并没有因为主人的烦躁而安静。
  陆哲明只好起身,大口喘息着,来到了床边。
  陌生的号码。
  他抖着手拒接,却不小心滑到了接听键。
  下一秒,他听到了梦里的那个声音。
  “我是林屿洲,方便见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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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于开了。
  《灿烂神明》好像都已经成了我的一个心病,从三四年前《青睐》完结就计划要写的一个故事,写了9个版本的开头,之前还发过一个进行到六万字的版本,可能我总是这样,越是准备,就越是忐忑。
  不过这次一定可以好好把这个故事讲完了。
  这个版本和之前发过的那版相比,从人物设定到叙事手法都很不同,我不确定会有多少人愿意阅读这个故事,但我觉得这是写过的这些版本里,我自己最满意也最有欲望写下去的。
  这篇计划二十万字左右,依旧是周一到周五更新,周六周日休息。
  今天开始,我们一起看看林屿洲和陆哲明的故事吧。
  第2章 爱比青烟更飘渺
  陆哲明钢琴的琴脚下面压着一张叠得板板整整的纸条,上面是聂鲁达的一句诗。
  【有时清晨醒来,连我的灵魂也是湿的。】
  那是当年林屿洲写给他的,在两人再无联系后,他将这张纸条叠好,压在钢琴脚下,搬家的时候那架钢琴没有搬过来,他也再没回去弹过。
  时间一晃,竟然已经过去五年了。
  电话里,林屿洲说:“喂?你在听吗?”
  熟悉的声音,却是不熟悉的语气。
  那是一种很沉稳很理性的语调,仿佛电话这边并不是从前百转千回追求的人,而是一个第一次联络的陌生人。
  “在。”陆哲明只能挤出这么一个字。
  他站在那里,手心出了汗。
  在他回应之后,电话那边的林屿洲竟然也好一会儿才继续开口。
  陆哲明不知道他沉默的这几秒钟里在想什么,是在想昨晚出言不逊的疯子还是在想多年前坐在钢琴前和他接吻的自己?
  “你是独白录音棚的老板吧?”
  “什么?”
  “独白录音棚,是你开的吧?我这边资料显示这个录音棚的法定代表人是你。”
  陆哲明有些疑惑:“怎么了?”
  “我这边受理了一个案子,涉及到你的录音棚,所以想和你见一面,了解一些情况。”林屿洲似乎停顿了一下,“你方便吗?”
  原来如此。
  陆哲明突然就笑了:“方便。”
  五年来,两人第一次联系。
  林屿洲已经换了手机号码,从当初的法学院学生成了一个正经八百的律师。
  再联络,本以为是“偶然的相遇”或者“精心的设计”,结果想多了,只是因为工作需要,来找他了解些情况。
  挂断电话之后,陆哲明坐在床边暗骂自己无耻,当初对林屿洲说出那么难听的话,怎么今天还抱有可耻的幻想?
  是谁说同性恋恶心?
  是谁说再也别见面?
  这不都是他自己说的吗?
  五年的时间,不足以平息一场爱,但也不足以抹去一些憎恶。
  陆哲明想:林屿洲应该还是恨我的。
  如非必要,不可能见面。
  他抬头看了眼时间,尽管明知自己状态差到不应该出门,可还是逼着自己洗了澡,刮了胡子。
  电动剃须刀被他摔坏了,找出刮胡刀的时候,手指先被锋利的刀片划了个伤口,等到刮胡子的时候,因为手一直抖,下巴也划出了血。
  陆哲明狼狈地给自己止血,最后却也只能带着伤口出门。
  他跟林屿洲约在山城政法大学附近的一家咖啡店见面。
  林屿洲曾经在那里读完了本科和研究生,现在工作的律所离那儿也不远。
  但二人约在那家咖啡店见面不只是因为他方便,因为在他的记忆里,从陆哲明家走过去也不过五分钟。
  林屿洲不知道陆哲明已经搬走了。
  两人通完电话,林屿洲立刻收拾了桌上的材料,起身往外走,而此时距离他们约定见面的时间,还有两个多小时。
  他并不期待跟陆哲明的见面。
  在昨晚之前,林屿洲的确是这么想的。
  可昨晚的相遇,对于林屿洲来说太有冲击力,他无法想象当初那个穿着浅色睡衣坐在钢琴前给他弹德彪西的人,会变成如今这样。
  瘦削,混乱,疯癫。
  陆哲明与过去判若两人的放浪形骸模样,比他说出的那些话更让林屿洲受伤。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林屿洲以为离开自己之后,陆哲明会过得更好的。
  可现在看来,似乎并非如此。
  他走出律所大楼,抬手拦了一辆出租车。
  林屿洲的车就停在地下停车场,可他不打算开车,或许在公事聊完之后,他们可以一起走一走。
  他认为自己并不是对陆哲明余情未了,只是好奇一个人怎么能变化这么大。
  林屿洲非常直接非常热烈地爱过那个人,甚至可以说,直到现在,他仍然爱着过去的陆哲明——在突发恶疾一样斥责他这个同性恋很恶心之前的那个陆哲明。
  那是他少年时代最美妙灿烂的一场好梦,只是梦醒得有些不体面。
  十几岁的林屿洲放学后跟人打球,带着一身的臭汗跑回家,却在进门的瞬间,对他姐的新钢琴老师一见钟情。
  那时候陆哲明还在读大学,一件水蓝色的衬衫,一条浅色牛仔裤,林屿洲记了很多年。
  那时候的林屿洲才刚刚跟自己的性取向做完艰难的对抗,上一秒才对自己说“不是同性恋,就是青春期一时兴起的好奇”,下一秒就因为陆哲明一头栽进了爱河中。
  十几岁的他开始了一场名为“暗恋”的旅程,看见那个人就开心,看不见就想念。那个时候的他,年少却并不真的鲁莽,在向陆哲明告白之前,他将这份心事沉淀了好几年。
  他非常确认自己喜欢陆哲明,不是少年人对成熟大哥哥的那种倾慕,而是想要和这个人恋爱的爱慕。
  既然确定了是爱,那就不要藏着掖着。
  十七岁那年的某天晚上,陆哲明上完课从他家离开,林屿洲找了个借口跟出去,在对方走出小区之前叫住了那个人。
  他连叫对方的时候,都觉得很幸福。
  林屿洲曾经无数次为这个情节做精妙的设计,希望成为很多年以后再提起,依然心动的场面。
  然而,真到了这个时刻,他激动到话都说不清楚。
  那天很热,已经晚上八点多,整个城市依旧像个蒸笼。
  陆哲明穿着白色的纯棉t恤,左侧胸前是一串小小的黑色刺绣,绣着林屿洲看不懂的外国字。
  几年后,那会儿林屿洲已经上了大学,跟陆哲明正在进行一段比暧昧多一些、比恋爱少一些的关系,他向陆哲明提起那件短袖,陆哲明告诉他,那是一串法语,意思是“春日复归之诗”。
  衣服上的文字很浪漫,可那晚的告白却并没有迎来一个如他预想一般的美妙结局。
  当林屿洲对陆哲明说:“陆老师,我喜欢你。”
  陆哲明先是诧异,而后笑着说:“可我的精力和时间,只够带一个学生。”
  林屿洲叹气:“不是那种喜欢!”
  他逼近对方,很认真地对眼前的人说:“我想和你谈恋爱。”
  初恋究竟是什么味道?林屿洲觉得就是那个晚上闻到的花的味道。
  是远处飘来的紫茉莉。
  可他尚未好好感受那花香,就听见陆哲明用哭笑不得的语气对他说:“不要闹了,快点回去吧。”
  那晚,林屿洲极力向陆哲明证明自己没有开玩笑,也并非一时兴起,更不是在故意寻开心,他想把自己那颗年轻的、躁动的心脏挖出来,分解公式一样,一瓣一瓣揉碎了给陆哲明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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