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3章
“我甚至想过,我大姐不喜欢我,可能是我的生母,是她alpha母亲的替代品。”
说到这里,沈郗甚至笑了一下:“毕竟……没有人知道,我生母是谁。”
“直到后来,我才发现,这份相似,原来是源自沈韶华。”
说到这里,沈郗有些哽咽,她顿了顿继续开口:“可现在,我看着她,我才知道,我不像沈韶华,我反而更像她。”
“基因真神奇,隔了二十八年,还能让我从她的脸上,看到自己的影子。”
眼泪毫无预兆地涌出来,顺着脸颊滑落,滴在墓碑前的石板上,晕开小小的深色圆点。
沈郗抬起手,捂住了自己的脸,泪水汹汹而落。
孟夕瑶抬眸望着她,声音温柔而坚定:“这说明,你身上流着的血,有六成是干净温暖的。”
“是这六成,塑造了独一无二的你。”
“善良,勇敢,有原则,知道什么是爱,也愿意去爱。”
“小郗……”
孟夕瑶抬起手,拉开沈郗的手,露出她的脸,神色认真:“所你要好好的。”
“不为别人,就为这六成干净的基因,为你自己。”
沈郗眼泪朦胧地看着她,透过朦胧的水雾,她看到了孟夕瑶眼睛里毫不掩饰的爱和坚定,重重点头:“嗯。”
“乖。”
孟夕瑶哄了一个字,抬手擦了擦沈郗的脸。
沈郗吸了吸鼻子,转头看向墓碑,轻声说:“妈妈,我来看你了。对不起,来得这么晚。”
风从山间吹下来,拂过树梢,带起一片哗哗的响声。
阳光透过枝叶的缝隙洒下来,落在墓碑上,落在照片里那个永远年轻的脸上,温柔而温暖。
三人在墓碑前站了很久。
小梧桐很乖,没有吵闹,只是安静地牵着孟夕瑶的手,偶尔仰头看看沈郗,又看看照片。
临走时,夕阳已经西斜。
金色的余晖铺满大地,给整个墓园镀上一层温暖的光。
远处的山峦轮廓在暮色里变得柔和,像一幅淡淡的水墨画。
长风吹过树梢,哗哗作响,像是在轻声叮嘱:
一辈子还很长。
要热热闹闹地过下去。
沈郗牵着孟夕瑶的手,孟夕瑶牵着小梧桐的手。
三人并肩走在夕阳里,影子被拉得很长很长,交叠在一起,分不清彼此。
她们朝着来时的路走去,朝着山外更广阔的世界走去,朝着那个有彼此在的地方走去,
身后,墓碑静静立在暮色里。
照片上的女人,笑容依旧清甜。
仿佛在说:去吧,孩子。
去过你该过的生活。
去爱,去被爱。
去成为,你想成为的人。
大大方方,坦坦荡荡地活下去。
正文完结啦[摸头]
我想了很久,一直想以这个作为结尾。
她第一次见到自己的妈妈,她又一次新生了。
爱丽丝一开始说,允许自己活下去。
现在,她允许了。
哦,爱丽丝正文再也没有出现过,等番外去找她玩吧。
哇哈哈哈哈哈番外有好多啊。
大家想看什么,踊跃发言吧[笑哭]
第72章
时隔小半个月,一家三口再次吹到了阿尔卑斯山的风。
车子沿着盘山路缓缓上行时,窗外的景色从深绿渐变到浅金。
夏季的尾巴还固执地挂在树梢,但秋天的气息已经悄悄爬上草甸的边缘。
远处雪峰在阳光下闪着冷冽的光,像某种沉默的守望。
驶进古堡庭院时,occidens率先从门廊的阴影里冲出来。
小半个月不见,在安娜宠溺的投喂下,它的体型似乎又壮了些,奔跑时带起的风卷起地上的落叶。
它围着车子转了两圈,喉咙里发出低沉欢快的呜咽,尾巴摇得像螺旋桨。
栗子跟在后面。
它的左后腿已经完全康复,跑起来几乎看不出曾经骨折的痕迹。
马儿看到沈郗下车,轻轻打了个响鼻,缓步走近,温驯地低下头,用湿润的鼻尖蹭了蹭她的手心。
“回家了。”沈郗轻声说,掌心贴着栗子温热的脖颈。
马儿皮肤下的血管在轻轻跳动,那种鲜活的生命力顺着指尖传上来,把胸腔里最后一点城市的滞闷彻底挤走。
孟夕瑶牵着小梧桐跟在后面。
孩子已经挣脱了她的手,像只小鹿一样扑向occidens,整个人埋进大狗厚实的毛里:“occidens!我好想你!你有没有好好看家?”
occidens回应般地舔了舔她的脸,尾巴摇得更欢。
古堡的一切都保持着她们离开时的模样。
壁炉前的波斯地毯上还留着occidens趴卧的痕迹,书架上孟夕瑶常看的那几本书依然摆在老位置。
厨房窗台上晾晒的香草束已经干透,散发出混合着阳光和植物纤维的温暖气味。
唯一的变化,是菜园。
离开时刚抽出没多久的萝卜苗,如今已经长得茂盛,翠绿的叶子在秋风里轻轻摇摆。
番茄架上挂满了红彤彤的果实,有些熟透的已经开裂,露出饱满的果肉。
黄瓜藤爬满了半边篱笆,顶着小黄花的嫩黄瓜藏在叶片间,像一个个害羞的惊喜。
孟夕瑶种的虞美人开到了最后一茬,深红、橙黄、淡粉的花瓣在风里轻轻颤动,在凋零前极致盛放。
“妈妈你看!”小梧桐指着墙角,“向日葵开得好灿烂了!”
真的。
三棵向日葵挤在墙角,硕大的花盘沉甸甸地垂着,金黄的花瓣像融化了的阳光。
其中一棵的茎秆有些歪斜,显然是被山风吹的,但它依然固执地朝着太阳的方向,努力挺直。
沈郗看着那片金黄,忍不住弯了弯眉眼。
是收获季度,实在是太好了。
沈郗的手还缠着纱布,孟夕瑶不让她碰任何重物,连行李箱都是自己和小梧桐一起搬上楼的。
沈郗坐在客厅的沙发里,看着她们母女俩楼上楼下地跑。
occidens跟在后面摇尾巴,阳光透过高高的落地窗洒进来,在地板上切出明亮的光带。
空气里有灰尘在光柱里跳舞,慢悠悠的,懒洋洋的。
沈郗帮着孩子收拾完自己的行李,看到了一个铁皮盒子。
她有些好奇,问这是什么?
小梧桐哼哼了两声,献宝似的打开:“这是我回家一趟,收集的宝贝!”
盒子里乱七八糟什么都有。
庄园里里拾的枫叶,奶奶葬礼上别过的白花,还有几张皱巴巴的糖纸。
孩子盘腿坐在地毯上,一件一件拿出来讲解,眼睛亮晶晶的,像在展示世界上最珍贵的宝藏。
沈郗耐心地听着,偶尔伸手揉揉她的头发。孩子柔软的发丝蹭过掌心,痒痒的,暖暖的。
“对了对了,”小梧桐忽然想起什么,从盒底翻出一张明信片,“黛西走之前给我的明信片,她说等我们回来,要一起去采蘑菇,还要带我去看新出生的小羊羔!”
明信片上是黛西歪歪扭扭的字迹,旁边画着三个手拉手的小人,还有一个大大的太阳。
沈郗看着那稚嫩的画,嘴角不自觉地上扬。
她们在家休整了两天,沈郗重新过上了优哉游哉的农夫生活。
可是几天后,这种清闲的生活就被打破了。
这一天清晨六点,天刚蒙蒙亮,古堡的门铃就响了。
叮咚——叮咚——
声音在寂静的山谷里显得格外突兀。
occidens从窝里警觉地抬起头,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呜”声。
沈郗睡眠浅,几乎在铃响的第一声就醒了。
她披上外套下楼,透过门廊的玻璃,看见院子里站着一个穿着工装裤的老者,怀里抱着什么东西,正焦急地跺脚。
是住在山脚下牧场的老安妮。
沈郗之前去集市的时候,和她买过半扇羊肉,所以对她有点印象。
她是一个六十多岁的独居老人,养了十几只羊和两头牛,还有一条叫露西的老金毛。
沈郗连忙打开门,山间清晨的冷空气涌进来,带着露水和青草的气息。
“沈医生!沈医生救命!”老安妮的嘴唇一直在抖,怀里抱着一团毯子,毯子里裹着一只金毛犬。
正是露西。
狗的状态很糟,肚子鼓胀,呼吸急促得像破风箱,舌头伸出来,颜色发紫,四肢在毯子里不停抽搐。
“它怀孕了,昨晚开始不对劲,一直叫,我以为是快生了,可等了一夜都没动静……”
安妮语无伦次,急得都要掉眼泪:“镇上的兽医去城里培训了,要三天后才回来,村里懂行的人都进城了,我实在没办法了……”
沈郗立刻侧身:“快进来。”
她把安妮让进客厅,接过露西放在地毯上。
金毛已经没什么力气挣扎了,只是躺在那里,腹部剧烈起伏,眼睛半睁着,眼神涣散。
说到这里,沈郗甚至笑了一下:“毕竟……没有人知道,我生母是谁。”
“直到后来,我才发现,这份相似,原来是源自沈韶华。”
说到这里,沈郗有些哽咽,她顿了顿继续开口:“可现在,我看着她,我才知道,我不像沈韶华,我反而更像她。”
“基因真神奇,隔了二十八年,还能让我从她的脸上,看到自己的影子。”
眼泪毫无预兆地涌出来,顺着脸颊滑落,滴在墓碑前的石板上,晕开小小的深色圆点。
沈郗抬起手,捂住了自己的脸,泪水汹汹而落。
孟夕瑶抬眸望着她,声音温柔而坚定:“这说明,你身上流着的血,有六成是干净温暖的。”
“是这六成,塑造了独一无二的你。”
“善良,勇敢,有原则,知道什么是爱,也愿意去爱。”
“小郗……”
孟夕瑶抬起手,拉开沈郗的手,露出她的脸,神色认真:“所你要好好的。”
“不为别人,就为这六成干净的基因,为你自己。”
沈郗眼泪朦胧地看着她,透过朦胧的水雾,她看到了孟夕瑶眼睛里毫不掩饰的爱和坚定,重重点头:“嗯。”
“乖。”
孟夕瑶哄了一个字,抬手擦了擦沈郗的脸。
沈郗吸了吸鼻子,转头看向墓碑,轻声说:“妈妈,我来看你了。对不起,来得这么晚。”
风从山间吹下来,拂过树梢,带起一片哗哗的响声。
阳光透过枝叶的缝隙洒下来,落在墓碑上,落在照片里那个永远年轻的脸上,温柔而温暖。
三人在墓碑前站了很久。
小梧桐很乖,没有吵闹,只是安静地牵着孟夕瑶的手,偶尔仰头看看沈郗,又看看照片。
临走时,夕阳已经西斜。
金色的余晖铺满大地,给整个墓园镀上一层温暖的光。
远处的山峦轮廓在暮色里变得柔和,像一幅淡淡的水墨画。
长风吹过树梢,哗哗作响,像是在轻声叮嘱:
一辈子还很长。
要热热闹闹地过下去。
沈郗牵着孟夕瑶的手,孟夕瑶牵着小梧桐的手。
三人并肩走在夕阳里,影子被拉得很长很长,交叠在一起,分不清彼此。
她们朝着来时的路走去,朝着山外更广阔的世界走去,朝着那个有彼此在的地方走去,
身后,墓碑静静立在暮色里。
照片上的女人,笑容依旧清甜。
仿佛在说:去吧,孩子。
去过你该过的生活。
去爱,去被爱。
去成为,你想成为的人。
大大方方,坦坦荡荡地活下去。
正文完结啦[摸头]
我想了很久,一直想以这个作为结尾。
她第一次见到自己的妈妈,她又一次新生了。
爱丽丝一开始说,允许自己活下去。
现在,她允许了。
哦,爱丽丝正文再也没有出现过,等番外去找她玩吧。
哇哈哈哈哈哈番外有好多啊。
大家想看什么,踊跃发言吧[笑哭]
第72章
时隔小半个月,一家三口再次吹到了阿尔卑斯山的风。
车子沿着盘山路缓缓上行时,窗外的景色从深绿渐变到浅金。
夏季的尾巴还固执地挂在树梢,但秋天的气息已经悄悄爬上草甸的边缘。
远处雪峰在阳光下闪着冷冽的光,像某种沉默的守望。
驶进古堡庭院时,occidens率先从门廊的阴影里冲出来。
小半个月不见,在安娜宠溺的投喂下,它的体型似乎又壮了些,奔跑时带起的风卷起地上的落叶。
它围着车子转了两圈,喉咙里发出低沉欢快的呜咽,尾巴摇得像螺旋桨。
栗子跟在后面。
它的左后腿已经完全康复,跑起来几乎看不出曾经骨折的痕迹。
马儿看到沈郗下车,轻轻打了个响鼻,缓步走近,温驯地低下头,用湿润的鼻尖蹭了蹭她的手心。
“回家了。”沈郗轻声说,掌心贴着栗子温热的脖颈。
马儿皮肤下的血管在轻轻跳动,那种鲜活的生命力顺着指尖传上来,把胸腔里最后一点城市的滞闷彻底挤走。
孟夕瑶牵着小梧桐跟在后面。
孩子已经挣脱了她的手,像只小鹿一样扑向occidens,整个人埋进大狗厚实的毛里:“occidens!我好想你!你有没有好好看家?”
occidens回应般地舔了舔她的脸,尾巴摇得更欢。
古堡的一切都保持着她们离开时的模样。
壁炉前的波斯地毯上还留着occidens趴卧的痕迹,书架上孟夕瑶常看的那几本书依然摆在老位置。
厨房窗台上晾晒的香草束已经干透,散发出混合着阳光和植物纤维的温暖气味。
唯一的变化,是菜园。
离开时刚抽出没多久的萝卜苗,如今已经长得茂盛,翠绿的叶子在秋风里轻轻摇摆。
番茄架上挂满了红彤彤的果实,有些熟透的已经开裂,露出饱满的果肉。
黄瓜藤爬满了半边篱笆,顶着小黄花的嫩黄瓜藏在叶片间,像一个个害羞的惊喜。
孟夕瑶种的虞美人开到了最后一茬,深红、橙黄、淡粉的花瓣在风里轻轻颤动,在凋零前极致盛放。
“妈妈你看!”小梧桐指着墙角,“向日葵开得好灿烂了!”
真的。
三棵向日葵挤在墙角,硕大的花盘沉甸甸地垂着,金黄的花瓣像融化了的阳光。
其中一棵的茎秆有些歪斜,显然是被山风吹的,但它依然固执地朝着太阳的方向,努力挺直。
沈郗看着那片金黄,忍不住弯了弯眉眼。
是收获季度,实在是太好了。
沈郗的手还缠着纱布,孟夕瑶不让她碰任何重物,连行李箱都是自己和小梧桐一起搬上楼的。
沈郗坐在客厅的沙发里,看着她们母女俩楼上楼下地跑。
occidens跟在后面摇尾巴,阳光透过高高的落地窗洒进来,在地板上切出明亮的光带。
空气里有灰尘在光柱里跳舞,慢悠悠的,懒洋洋的。
沈郗帮着孩子收拾完自己的行李,看到了一个铁皮盒子。
她有些好奇,问这是什么?
小梧桐哼哼了两声,献宝似的打开:“这是我回家一趟,收集的宝贝!”
盒子里乱七八糟什么都有。
庄园里里拾的枫叶,奶奶葬礼上别过的白花,还有几张皱巴巴的糖纸。
孩子盘腿坐在地毯上,一件一件拿出来讲解,眼睛亮晶晶的,像在展示世界上最珍贵的宝藏。
沈郗耐心地听着,偶尔伸手揉揉她的头发。孩子柔软的发丝蹭过掌心,痒痒的,暖暖的。
“对了对了,”小梧桐忽然想起什么,从盒底翻出一张明信片,“黛西走之前给我的明信片,她说等我们回来,要一起去采蘑菇,还要带我去看新出生的小羊羔!”
明信片上是黛西歪歪扭扭的字迹,旁边画着三个手拉手的小人,还有一个大大的太阳。
沈郗看着那稚嫩的画,嘴角不自觉地上扬。
她们在家休整了两天,沈郗重新过上了优哉游哉的农夫生活。
可是几天后,这种清闲的生活就被打破了。
这一天清晨六点,天刚蒙蒙亮,古堡的门铃就响了。
叮咚——叮咚——
声音在寂静的山谷里显得格外突兀。
occidens从窝里警觉地抬起头,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呜”声。
沈郗睡眠浅,几乎在铃响的第一声就醒了。
她披上外套下楼,透过门廊的玻璃,看见院子里站着一个穿着工装裤的老者,怀里抱着什么东西,正焦急地跺脚。
是住在山脚下牧场的老安妮。
沈郗之前去集市的时候,和她买过半扇羊肉,所以对她有点印象。
她是一个六十多岁的独居老人,养了十几只羊和两头牛,还有一条叫露西的老金毛。
沈郗连忙打开门,山间清晨的冷空气涌进来,带着露水和青草的气息。
“沈医生!沈医生救命!”老安妮的嘴唇一直在抖,怀里抱着一团毯子,毯子里裹着一只金毛犬。
正是露西。
狗的状态很糟,肚子鼓胀,呼吸急促得像破风箱,舌头伸出来,颜色发紫,四肢在毯子里不停抽搐。
“它怀孕了,昨晚开始不对劲,一直叫,我以为是快生了,可等了一夜都没动静……”
安妮语无伦次,急得都要掉眼泪:“镇上的兽医去城里培训了,要三天后才回来,村里懂行的人都进城了,我实在没办法了……”
沈郗立刻侧身:“快进来。”
她把安妮让进客厅,接过露西放在地毯上。
金毛已经没什么力气挣扎了,只是躺在那里,腹部剧烈起伏,眼睛半睁着,眼神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