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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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稷认出他是靠那只右手上的圆钝伤疤。
  过了才不到两个月,这个人就狼狈成了这样,跟坐在豪车上、降下车窗垂眸看他的江稷成了两个世界的人。
  江稷自诩不是个好人,可看到他手臂上还在流着血的伤口还是皱起了眉。
  这人怎么一身都是伤?
  再不处理会死吧?
  他瞥了一眼那道几乎能看见骨头的伤口,让司机给了他一把伞,推开了车门,倾斜了他的伞。
  江稷没下车,但雨水还是沾湿了他昂贵大衣的下摆,他坐在车后座上微微偏头,手中是倾斜的伞,脚边是狼狈的人。
  “上来。”
  至此,两个没见过爱的人的命运被困在了一起。
  陈逸抬头看见了一个像天神一样的人,他端坐在车上,身后氤氲开的路灯光影给那张俊美的脸镀上了一点烟火气。
  像活过来的神。
  那年江稷十九岁,陈逸也是。
  江二公子捡了个没人要的可怜虫回家。
  天府一号,他毫无温度的家。
  江稷当时只是为了救人,或许还掺杂了一丝好奇,可他或许低估了救命之恩的重量。
  他救回来的可怜虫躺在病床上,像张薄纸一样苍白而又单薄,可出乎意料的,他很坚韧。
  那双黑曜石一样的眼睛在白炽灯下透着水色的光,有种说不出的美感。
  可怜虫说要报答他。
  江稷扫了他一眼差点笑出来——除了那件滚了一身泥的白衬衫,这人身上连个手机都没有,能怎么报答他?
  “不用了,不算什么大事。”江稷说完就打算离开,他对医院没什么好感,并不打算久留,但他刚转过身就感觉自己的袖子被扯住了。
  江稷皱着眉回头,那双水透的黑色眼睛垂了下去,扯着他衣袖的手甚至还在无力的抖,他扯了两下却没能把袖子拽出来。
  “救命之恩,要报的。”
  少年的声音温软软的,像鸟儿在心尖尖上啄了一下似的,江稷那股子纨绔劲又犯了,他哼笑一声,附身凑近了那张因为失血而有些苍白的脸:“那你说说,打算怎么报我的恩?”
  那只一直在颤抖的手松开了,而在即将垂下去的那一瞬间,另一只温暖而干燥的手把它包在了掌心里。
  江稷伸手把挑起他的下巴让人抬头看自己:“名字告诉我,算你还恩了。”
  “......陈逸。”
  “我叫陈逸。”
  很平常的名字,跟这个人一样让人容易忘记。
  甚至不如他那一身的伤痕让人来的记忆深刻。
  但是现在,江稷记住他了,连带着那张秀气的有些漂亮的脸,和一双水透的、黑曜石一样的眼睛。
  他之前看错了,这人不是单薄的纸。
  更像连绵的、顽强的野草。
  ——
  陈逸是个少爷,落魄的少爷,被父母赶出家门,现在身无分文且无家可归。
  江稷救了他、收留了他,让他跟自己一起住在天府一号。
  前提是陈逸要告诉他有关自己的事情,一切。
  比如那一身伤怎么来的。
  那就是个很长、很长的故事了。
  人性本善,还是人性本恶?
  陈逸不认同任何一种,但他受到的来自自己家族的恶意似乎真的毫无缘由。
  他那时分明只是个孩子,竟然会被如此没理由的仇视。
  妹妹陈熙小他仅仅四岁,可在同样的年纪陈逸打碎了杯子都会被责打,而妹妹......
  她差点把陈逸从楼上推下去,母亲也只说她还是个孩子,她能有什么坏心思。
  陈熙确实是个孩子,但十二岁的孩子应该已经知道“死”代表着什么了吧?
  陈逸多梦,他常梦见陈熙躲在母亲的身后,看向他的那个不甘心的眼神。
  她不是差点把自己的哥哥推下高楼,她是在惋惜为什么没成功。
  陈熙恨他,想让他去死,没有缘由。
  母亲也是。
  而父亲或许知道这一切,他选择了漠视。
  从很小的时候陈逸就知道,他的家人不爱他,但也因为那时他实在是太小了,他依旧像一只扑火的蛾一样爱着他的家人。
  真正刺痛他的是母亲那个怨恨的眼神。
  陈家从来没有给陈逸办过一次生日,所以在十二岁生日那天,陈逸用攒下来的钱给自己买了一个小蛋糕。
  是的,他是陈家的少爷,可那泼天财富好像跟他没有半分干系。
  小小的蛋糕切角是橘子味的,陈逸刚刚吃了一口,妹妹就带着母亲过来了。
  他的蛋糕被打翻在地上,妹妹无声又戏谑的笑他,母亲扯着他的头发让他抬头看着自己。
  他看到了母亲怨恨的眼神,她说:“谁允许你过生日?”
  头皮的痛太尖锐,让他有些睁不开眼睛,他闭着眼,听见母亲说话。
  她说:“我真后悔生了你。”
  从那时陈逸懂了,母亲是不希望他出生的。
  后来他又渐渐明白了,是自己的出生给母亲带上了一副枷锁,她恐慌于自己的断崖式衰老,她没法面对自己眼角的细纹和腹部腰身上永远无法消退的妊娠纹,她对看着她歇斯底里但无动于衷的丈夫失望,更怨恨着不能接受亲生孩子的自己。
  但陈逸知道现在也没有明白,她为什么不恨陈熙?反而那么的爱她。
  陈逸只有在陈熙身上见过爱,浓烈到几乎把人溺死的爱。
  为什么?母亲,为什么?
  但在他弄明白这一点之前,他就已经长大了。
  陈熙恨他,恨他伤害了自己的母亲,所以她一直都想毁了陈逸。
  在他高考之前的晚上,陈熙砸开了他的房门,抓着他的右手狠狠咬了下去。
  她咬得很深,血很久才止住,陈逸写字时用不上力气。
  但他没有被毁掉,他咬着牙写完了试卷,咬到下唇都带上淋漓的血,最终依旧考上了自己想要的学院。
  所以陈熙发了疯,钉在手臂上的水果刀很锋利,几乎扎断了他的骨头,雨夜很冷,他跌进了泥泞,再也没有了家。
  那时的江稷真的很像一个骑士,从恶龙的巢穴里救下了他。
  可是妈妈,我的身体很冷。
  你始终没有抱我一下。
  ◇ 第38章 白骑士
  被需要的错觉存在久了,或许会滋长出一点畸形的爱来。
  江稷对陈逸很好,而那些纨绔习气又恰到好处的让陈逸觉得这个人离自己没那么远,足够体贴,但有有些轻佻。
  比爱更先诞生的是贪念。
  人有七情六欲,比起祝福,都更先偏爱于占有。
  陈逸尤甚。
  那时江稷对他实在太好了,好到几乎用这短短两年就抚平了他的一身伤痕,这个人好像很会爱人,轻而易举的就能让人交付出一颗真心来。
  陈逸从来没见过正常的朋友应该怎么相处,从理智上他其实是知道江稷对他的好是有些过分、有些不正常的,可那又如何?算他心甘情愿。
  哪怕江稷是骗他的,哪怕这个人有所图谋,他也心甘情愿被这份好、被这份独一无二给吞没。
  江稷对他的好他都记得,所以陈家对他的不好他也都没忘,在被赶出家门的那一刻他奢求过的所有亲缘都在那一刻被斩断,曾经有过多少爱,现在就演变成了多少恨。
  他有足够的原因,也有几乎淹没理智的恨。
  而在滔天恨意之中,他看向的江稷的方向是那么的明亮。
  明晃晃的,烛火一样。
  人有趋光性,人会下意识的走向对自己好的那个人。
  所以是他亲手将这个人放上了他心中属于国王的那个宝座。
  陈逸想占有这个骑士,让他成为自己的国王。
  他从来没想过自己可能会是同性恋,但现在在他身边的这个人,他不想错过。
  占有他,占有他,占有他的眼睛,占据他的一切。
  走到足够与他匹配的位置,站在他的身边。
  而那时他被自己从未有过的爱意蒙蔽的眼睛,所以即使四目相望,他也终究是没能看清江稷那双晦暗的眼睛。
  他该看清楚的。
  那双眼睛里有的只有关于毁灭的欲望啊。
  图穷匕见的那一天来的并不算很晚。
  沈粲就像一团过分炽热的火烧进了他们的生活。
  撞碎了陈逸长达两年的美梦。
  他跟了江稷两年,现在整个s市的上流社会都知道,江稷身边有个最好的朋友叫陈逸,可偏偏在这个时候,江稷恋爱了。
  他和沈粲在谈恋爱,陈逸是第一个知道的。
  因为是江稷亲口告诉他的。
  沈家的三少爷就像他的那头红发一样,让人移不开眼,让人一眼就能记住那副顶好又惊艳的皮囊,他很漂亮,是几乎划伤别人的,刻薄又锐利的漂亮。
  划伤了陈逸的眼睛和那颗藏得很深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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