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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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问这个干嘛,给了我就是我的,你管我还剩多少!”
  陈屹晭没有太多的表情道:“我只是提醒你,距离你领你的下一个两万五只过去了一个星期。”
  栗余没有什么忧患意识,他家里人早就死绝了,孤家寡人一个,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手里有了钱就恨不得立即就花掉。
  不花掉也不行,只要身上有钱就免不得总有人惦记。
  “我知道,我最近没什么要花钱的了。”栗余慢腾腾从床上下到地上,单腿蹦到陈屹晭面前去勾他的另一只拖鞋,然后抱起电脑椅上面的衣服丢到床上,看样子一时半会儿是不打算睡觉了。
  “明天晚上我可以自己出去玩儿一会儿吗?”
  “随便你,但是尽量不要超过十二点。”
  第二天栗余八点钟就起床了,屋子里很安静,看起来像是没有人在的样子。
  他去客厅晃了一圈儿,从冰箱里掏出一块儿吐司咬在嘴里又从杂物间找了一个厚实的黑色垃圾袋回了房,撅着屁股哼哧哼哧把房间收拾了出来。
  陈屹晭换好衣服走出卧室的时候正好撞上栗余拖着个垃圾袋出门。
  栗余没看见他,关了门出去了,陈屹晭往回走了两步,悄悄隔着门缝往栗余的卧室看了一眼,还算被他收拾得有模有样。
  今天周末,陈屹晭不打算去公司,他没什么兴趣爱好以供消遣,但这并不意味这他愿意把这个时间花在陪栗余逛街上。
  陈屹晭去了一趟冰箱,最后一片吐司也被栗余搜刮了,里面空空荡荡的只剩两个皱巴巴的苹果。
  他不经常在家吃饭,也就没有必要专门找一个人来为他做饭,冰箱里食材的采购一般是由他自己负责,小区不远处就有一家大型超市,倒不算麻烦。
  只是现在家里多了一个人,总不能顿顿都让栗余也吃外卖吧。
  早餐没有着落,陈屹晭端了杯咖啡准备去书房看早间新闻,但刚转进连接卧室的走廊就听见门打开的声音,他以为是栗余又掉头要去客厅,但一高一低的两道女声很快响了起来。
  她们应该是在来的路上遇见了栗余,所以打定家里现在没人,说起话来也没有顾忌。
  因为这套房子面积有三百来平,一个人打扫起来会比较辛苦,所以陈屹晭跟保洁公司那边固定了两名清洁人员,记忆里两人好像是同乡,他没怎么在家里遇上过,但是每次都还打扫得挺干净。
  两人说的是方言,陈屹晭只勉强听懂大半,但是听完他的脸色就不大好了。
  大概的意思就是以前这套房子里只住了一个人,很快就打扫好了,现在多了个爱乱放东西的栗余,给她们增加了工作量,所以想加钱。
  说完这些,她们又开始猜测栗余的身份,说他看起来像是来借住的穷亲戚,不像是有钱人家的孩子,卫生习惯不好,也没有什么礼貌,到后面语言愈发刻薄起来。
  陈屹晭端着杯子重新走出去,在两人诧异而又惊悚的目光中,毫不客气地当面给公司打电话要求换人,并且顺手点了个投诉。
  栗余回来的时候,嘴里咬着半根油条,手腕上还挂着一杯豆浆和一袋小笼包,先是一眼看到坐在沙发上的陈屹晭,再是注意到门口的遗落的打扫工具。
  “你还没走呀,我以为你去上班了。”
  栗余给自己买了一双棉拖,造型是很夸张的两只大耳朵狗,走起路来的时候狗耳朵一甩一甩的。
  眼见狗耳朵已经从玄关一路甩到了自己脚边,陈屹晭不自然地端起手边的咖啡抿了一口,“你不是说你不喜欢之前那两个打扫卫生的阿姨吗,我让公司重新换两个来,你要还是不喜欢再跟我说,我会跟保洁公司去协调。”
  栗余有些惊讶地坐在陈屹晭身边,“你昨天不是还说我自作主张吗?”
  “我跟保洁公司签订的合同又不是按次付费,你因为不喜欢她们就让她们暂时不用过来打扫,相当于是给她们放了假。”
  栗余恍然大悟:“所以我应该挑刺说她们打扫得不干净让她们一直重复打扫!”
  陈屹晭只是想让栗余认识到自己处理事情的方式不对,但是没想到却给了他一个恶劣的启发。
  “呐,包子和豆浆都还是热乎的,你家里什么都没有了,你将就着吃一点?”
  陈屹晭想要纠正的话就这样被一袋包子堵在了嘴里,他因为帮栗余出头了,所以得到了一顿早餐做为回报。
  主要是早餐是栗余自费购买的,陈屹晭在他身上的花费成功抵回六块五毛钱。
  第5章 盲目的认同
  方宁作为陈屹晭的助理,跟在他身边已经五年了,虽说性格略微呆板严肃了一些,但在工作中这反而是一个优点,所以陈屹晭习惯性地会将一些琐事全权交由他办理。
  但是陈屹晭忘了一件事,作为一个全心全意扑在工作上单身且无趣的男人,陪伴老板的小情人逛商场这件事对他而言的难度几乎与谋权篡位持平。
  陈屹晭停好车从车库出来的时候,一眼就看到栗余毫无形象地蹲在地上舔冰淇凌,方宁局促地守在他身边欲言又止,看起来像是想要提醒他不要在这个天气吃这么凉的东西,但是对方毫不在意的态度又让他无从下口。
  “陈总。”看见陈屹晭,方宁终于松了口气。“抱歉,我……”
  “没事,你先回去,是我欠考虑了,你明天上班的时候去跟人事那边讲一下,给我招一位生活助理。”
  方宁走后,陈屹晭一把把蹲在地上的栗余从拖了起来。
  “你不喜欢方宁?”
  栗余奇怪地看了他一眼,单手举着冰淇凌侧身抬起了胳膊。“他只是话有一点少,我没有不喜欢他。我裤兜里有纸,你帮我拿一下,我手上很粘。”
  陈屹晭耐着性子从他裤子里掏出一卷儿皱巴巴的卫生纸,扯出两张拍到他手里。
  “那他走的时候你为什么不跟他说再见?”
  栗余有些不解:“可是你也没跟他说呀。”
  “我有用眼神跟他示意。”
  “我也有用眼神跟他道别。”
  栗余真的没有不喜欢方宁,他记得这个人,在他进派出所的那天他比陈屹晭更早到,在了解情况的时候温声安慰过他,让他别害怕来着。
  栗余心眼儿不大,记仇得要命,但是别人给他的好处他也会记下,虽然并不打算回报一二,但是背后无差别骂人的时候会注意避开一下。
  今天两人“不欢而散”主要还是源自于审美差异产生的分歧。
  栗余选的那些帽子上有耳朵的卫衣统统被方宁否决了,方宁选的那些灰扑扑的针织衫也看得栗余脑壳痛。
  两个人,一个幼稚一个土,要是能达成一致才是见了鬼了。
  陈屹晭把栗余带到垃圾桶旁边,示意他快一点吃掉,不要把粘稠的汁水滴到哪里都是。“下次不要用眼神说,要用嘴说出来。”
  冰淇淋很好吃,方宁买给他的,所以栗余接受了这个提议,但他还是说:“那你也不要只用眼神说,我就是学的你才那样的。”
  陈屹晭愣了一下,问:“为什么要学我?”
  “因为你总是对的嘛。”
  陈屹晭当然不认为自己总是对的,但这话从栗余嘴里说出来却又显得莫名真诚,在这一瞬间,他竟有些理解那些豢养金丝雀的男人,毕竟没有哪个男人会拒绝这种盲目的认同。
  即便栗余对他的这种认同源自于本身的无知……
  陈屹晭不像方宁那么好说话,在购物的时候几乎是不会征求栗余的意见,完全按照自己的喜好来。
  但因为他的审美赶超绝大部分普通男性,所以栗余还算满意,没有因为帽子上没有耳朵而撅嘴。
  栗余很开心地自己提着大包小包跟在他身后,即便陈屹晭不跟他讲话他也不觉得无聊,两只眼睛滴溜溜转个不停,对周边的任何东西都抱有极大的兴趣。
  商场的灯很亮,亮到地板上的每一粒灰都无处遁形。
  以往栗余都不好意思来这种地方的,洁净的玻璃反射出他灰扑扑的身影,他自己看一眼都觉得惭愧,更别说来回巡视的保安了。
  但今天不一样,他从头到脚都是崭新的,这里的灯再亮,也亮不过他身上橘黄色的外套。
  试衣服的时候他在试衣间偷偷翻了吊牌出来看,这件外套标价要五千八百块呢!
  他没在商场买过衣服,但估计跟外面的服装店差不多,把价格标得高高的,然后再等着人来还价。
  陈屹晭那样精明的人,肯定能把价格还得很低。
  好歹这么大一家店,总能把衣服卖到一千块吧?
  一千块的衣服耶!
  栗余抬起尖尖的下巴,觉得自己突然变得好高贵。
  他舍得花一万买一台二手电脑,却舍不得花一千块买一件外套,因为电脑可以用很久很久,但这样贵的衣服穿在身上没多久就旧了,一点也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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