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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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忍不住感叹:“老话说的对呀,早起的鸟儿有虫吃。”
  沈半月抽了抽嘴角,一时竟不知道该为沈文益这种为了热闹奋不顾身的精神鼓掌,还是替正经人沈振兴生出这么个宝贝儿子表示无语。
  其实沈半月都不用怎么打听,这事儿没多久就传遍了大队。
  只不过事情经过到底如何,大队里有好几个版本。
  有人说是,两个知青搞破鞋,被沈爱珍和赵英子撞见,知青抓住赵英子揍了一顿,沈爱珍跑了,赵英子气沈爱珍逃跑,所以又跟知青一起把沈爱珍揍了一顿。
  不过这个版本没办法解释沈爱珍和赵英子为什么一大早的跑去自留地。
  也有人说,是男知青对女知青图谋不轨,被沈爱珍和赵英子发现,俩姑娘一个留下来和男知青搏斗,一个跑回村里搬救兵。
  不过这个版本没办法解释赵英子最后为什么要揍沈爱珍。
  也有人说,几个姑娘都看上了那个男知青小白脸,女知青勾引男知青,兔子想先把窝边草给吃了,结果被沈爱珍和赵英子发现,于是四个人混战一团。
  不过这个版本无法解释沈爱珍为什么要跑回村里喊大家过去。
  ……
  至于这四人在大队部交代的版本,几个大队干部听了以后就更觉得离谱。
  男女知青说他们只是早上睡不着,出来找地方背诗的,哪知道被人偷袭晕倒了。
  赵英子和沈爱珍则都信誓旦旦说,有人告诉她们沈国庆和人在自留地搞破鞋,她们是怀着一腔正义之心去捉奸的,而且俩人还都说自己看见了沈国庆,后面一个跑回村里喊人,一个被人偷袭晕倒。
  但是沈爱珍说她的纸条已经烧了,而赵英子塞在裤兜里的纸条,取出来的时候已经看不清楚上面写的是什么了。
  而男女知青正相反,他们信誓旦旦说自己没见过沈国庆。
  这么一通听下来,几个大队干部觉得,这四人都没说实话,不过他们也不想知道了,总归女知青说男知青没有对她不轨,其他的事大队根本懒得管。
  不过这件事总归影响不好,最后大队干部一商量,以“无故斗殴,扰乱大队生产秩序”为由,直接罚了四人每人干三个月掏粪的活儿,两个人一组,正好,大队半年的掏粪活儿有人干了。
  另外,胡采蝶和朱俊才那副样子被人看见,大队也不暗示了,干脆明示,让他们处了对象就赶紧结婚,不然真被人举报搞破鞋,到时候影响大队,他们也得被抓去劳改。
  村东头牛棚外头,聂元白若有所思地望着村西方向,喃喃道:“这沈家还挺有手段的,给了他们一个消息,他们就能举一反三,反客为主。”
  摇摇头,聂元白一矮身回了牛棚。
  多事之秋,最近他也消停一点吧。
  第40章
  沈国庆活了二十年,还是头一回受到这么大的关注。
  从家里往外走的短短一段路,就接二连三地被人拉住说话。有问他工作事的,有问他对象事的,还有问他早晨有没有去过自留地的。
  谁让这两天村里一件稀罕事接着一件稀罕事,件件都能跟他扯上关系呢?
  他只好一遍一遍地跟人说:“哎,是要去县里上班了,不是我哥,是上回的军人同志帮忙介绍的。”
  “哎,是处了个对象,刚处呢,还不知道什么时候结婚,看对象的意思。”
  “哎,呃,不不不,我今早倒是想去自留地,半道儿上锄头坏了,就没去成,这不还要去公社嘛,干脆就算了,反正自留地的活儿也不多了。知青,赵英子,沈爱珍?事儿我倒是听说了,究竟怎么回事我也不知道,那片自留地也不是我们一家,您问问其他人呗?”
  ……
  然后沈半月就接茬说:“婶子,您再拉着我小叔,他就赶不上见他对象了,回头他对象生气不愿意结婚,汪奶奶一准儿得找您要说法。”
  “这位奶奶,还有这位伯伯,你们想知道自留地的事,怎么不去知青点呐,要么去刘婶子家,或者是村东头,我刚看有好几个婶子都往那几个地方去了呢。”
  看热闹看到人家门口去,这种事情社员们原本是不好意思干的,现在一听有人已经打前阵去了,大家交换了个蠢蠢欲动的眼神,很快就纷纷说着“哎哟,我去找老刘问问哪儿有小鸡崽”、“我去村东头溪里提桶水”、“哎哟,对了,前两天我听小钱知青跟人借鞋样,谁家鞋样有我做的好呐,我给人送去”,匆匆忙忙地跑了。
  至于到了地方没看见打前阵的人,嗐,他们都是有正经事儿的,怕什么,再说这么多人呢。
  沈国庆、沈半月还有小笛子,仨人跟后世明星出街似的,好容易穿越人群,上沈振兴家借了自行车。
  沈振兴同志把他的心头宝推出来的时候,表情那叫一个舍不得。
  这几天沈国庆可跟他借了好几次车了,问题是他还不能不借,这去县里上班、送两个娃娃还有处对象,都是正经事儿。
  就是沈国庆这傻小子,最近正经事儿未免也太多了点。
  临行前,沈振兴忍不住又叮嘱了遍“好好骑,别尽往窟窿里蹿,回头给轮胎弄坏了”,完了又嘱咐沈国庆管好嘴巴,别尽瞎说些蹲劳改农场的话,这才眼巴巴地看着沈国庆载着两个小丫头骑远了。
  这年头男女青年单独在外头,容易被人举报,加上早晨自留地里刚出了那么一档子事,汪桂枝不放心,干脆让沈国庆带着两个丫头一起去公社。
  于是沈半月和小笛子就这么华丽丽地成了沈国庆同志的爱情护卫——又名电灯泡。
  —
  村子里,知青点、刘婶子家还有村东头沈家老宅,俨然已经成了小墩大队的“热闹打卡点”,社员们自发开动脑筋,想出各种奇奇怪怪的理由,跑上门去凑热闹。
  打卡点一,知青点。
  “哎哟,文化人就是不一样哈,大清早的跑去自留地背诗。”知青点里,一位借口来找知青问个字的嫂子笑着和周围人交换了个眼神,嘴上这么说,心里想的却是,甭管有没有文化,这年轻男女就是爱钻小树林哈,听说衣服都撕破了呢,啧啧啧。
  胡采蝶脸上还带着伤,嘴角都破了,她脸色一阵青一阵白,手指甲紧紧抠进掌心,露出个僵硬的笑容:“就是感觉早晨舒服,随便到处逛逛。”
  另一位借口送鞋样过来的婶子就直白多了:“你和朱知青处对象呢吧,虽说你们都离家远,家里长辈管不着,可处对象也不能乱来哦,咱们大队一向风气很好的,咱可得注意影响。”
  胡采蝶脸色更难看了,不过她没吭声。
  稍一停顿,婶子干脆又问:“你和朱知青什么时候结婚呐?”
  听到这个问题,胡采蝶微微一愣。
  她是想嫁个条件好的,过好日子,要是像朱俊才说的,能去厂子里面当工人,当然是最好……可如今的情况,似乎也只能和朱俊才结婚了。
  和朱俊才结婚,其实也可以。
  她还是很喜欢朱俊才的,要不然也不会什么事情都听他的,而且,朱俊才还是京市人。胡采蝶这么想着,脸上表情终于好看了些:“等回头商量商量再说吧。”
  各位婶子大嫂们倒是也没什么恶意,纯粹就是闲得无聊看热闹,再说人家正儿八经处对象,又不是搞破鞋,她们也不会用有色眼光去看胡采蝶。
  听胡采蝶这么说,大家马上热情给她出主意。
  旁边男知青的宿舍倒是没这么热闹,毕竟婶子们也不好意思跑人小伙子住的屋子里来,而村里的老爷们儿平素嫌弃知青不会干活,跟男知青也来往不多。
  准备地说,男知青宿舍里不但不热闹,相反还非常安静,空气凝固,气氛压抑。
  知青点里一共住了五个男知青,一个大开间,两边靠墙摆了三张床,一张空床上摆着一些杂物。
  朱俊才脸上也挂了彩,从大队部回来以后,他就冷着脸靠在床上,脸色难看到其他几个知青都不敢说话。
  宿舍窗开着,村里的婶子们说话声音大,断断续续地传过来,“结婚”这两个字出现的频率非常高。
  朱俊才简直气得吐血。
  他勾搭胡采蝶那个蠢女人,除了空虚寂寞外,主要也是想利用胡采蝶弄点好处。
  不管怎么样,他是从来没有想过和她结婚的。
  可现在,他竟然被逼得,不得不娶这个蠢货。
  还要去掏粪。
  妈的。
  明明事情很顺利,他已经放倒了沈国庆,怎么就功亏一篑,怎么就!
  打晕他们的到底是谁?
  他一开始看见赵英子的时候,以为是鬼,后面醒过来以后,看清楚赵英子的样子,也就明白过来,根本不是什么鬼。偏偏赵英子也说自己被打晕了,根本没看见偷袭的人是谁。
  啊啊啊啊啊,到底是谁,是谁?!
  朱俊才在心里呐喊,恨不得把那个坏他好事的人揪出来挫骨扬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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