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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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也非常会利用沈卿的心软,自从发现他吃软不吃硬后,很多时候,他都会装乖卖惨。
  比如现在,明明脑子里想的全是怎么把那个该死的垃圾揪出来,再碎尸万段;面上,却委屈的像是要被人抛弃似的,就差嗷嗷大哭。
  他将脑袋埋在沈卿的脖颈,嗅着那股淡淡地幽香,连着刚才冒出来的恶心反胃都全部消失了。
  沈卿最是招架不住他这个行为,像大狗狗一样扑过来,长得那么俊美,还会撒娇,好几次想硬下心肠跟人保持距离,可被他一闹,又心软了。
  他叹了口气,有些无力。
  “我不走。”
  两人的关系,似乎又回到了最初。
  他并不知道,陆时隽这边,却是翻天覆地。
  第23章 陆总,嫉妒疯了吧?
  危机暂时解除,沈卿想到自己现在的情况,衣衫不整,耳尖都悄悄漫上了一层淡红。
  陆时隽一低头,看到的就是这样的景色。
  喉结不受控制的上下滚动,嗓音也莫名哑了几分,方才还只是觉得口渴,只是喝水解不了渴,现在直接是‘饿’了。
  他顶了顶腮,忍下了那股饥饿的躁动,“我帮你上药。”
  他绅士的后退了一步,俊美的脸上重新扬起温和的笑容,无害极了。
  倒是沈卿有些不解,“上药?我没受伤。”
  陆时隽弯起唇角,“受伤了,这里……”
  他伸出手,指尖触碰,正是沈卿腰腹的淤青处。
  沈卿身形一僵,被他触碰地方都变得滚烫,只是没等他做出反应,陆时隽就先他一步,收回了手。
  办公室里有着最基础的医药箱,陆时隽提着箱子很快就走了回来。
  他先让沈卿坐在床上,自己则单膝跪在地上。
  “小卿,把衣服拉起来。”
  沈卿睫毛猛地一颤,他有些受不了这个姿势,何况腰腹的淤青并不是什么问题,过两天自然也就消了,根本没必要擦药。
  他将衣服重新拢好,抗拒道,“陆总,这些只是小伤,不值一提,上班时间,我们还是回去工作吧。”
  陆时隽长长地叹了口气,他抬起俊朗的脸颊,像狗狗一样从下望着他,“小卿,是我没保护好你,你现在要把我给你上药的资格都取消吗?”
  沈卿都无措了。
  这都什么跟什么,只是一点淤青,说的好像很严重似的。
  陆时隽扫了眼雪白肌肤上的痕迹,那些碍眼的淤青,让他眼底暗色翻涌,面上却道,“不让我上药,我连工作都提不起兴趣。”
  说话间,他暗自观察着沈卿,见他眼神飘忽,猜到是不好意思。
  好友非常容易害羞,连一起去澡堂都不肯,现在让他处理事后。
  陆时隽一边疯狂嫉妒,一边还得装着没事人的样子,“要不这样,小卿你要是觉得不好意思,我闭上眼睛给你上药。”
  沈卿无语了。
  闭上眼睛还上什么药?
  他什么都看不见,他知道擦哪里吗?
  陆时隽太过坚持,对峙下去,自己并不会赢,最后,沈卿咬了咬牙,想着伸头一刀缩头也是一刀,便拉起衬衫,“不用闭上眼睛。”
  眼前突然一白,陆时隽心跳都加速了,他深吸了一口气,压下那些陌生的躁动,很快,安静的休息室内就只剩下两人的呼吸声。
  不过这种安静也只是片刻,很快,这家伙就按耐不住,他一边用指腹描摹着那些痕迹,一边额角突突,特别是想到这些痕迹是怎么来的,心里那团火,就怎么也控制不住。
  有那么一刹那,他甚至生出了一种荒谬的想法。
  他要亲自覆盖住这些该死的痕迹!
  手指的力度越来越重,他却浑然不知,直到沈卿连名带姓,“陆时隽!”
  清哑的嗓音,让他猛地回神。
  陆时隽看着淤青上覆盖的红痕,忽而产生了诡异的满足感。
  “怎么了?”
  “是我太用力了吗?”
  “抱歉。”他懊恼道,“我很少做这种事,毛手毛脚,弄疼你了吗?”
  不过是擦点药的事,沈卿总觉得浑身都别扭,他也不管对方有没有擦完,拉下衬衫就要站起来,“好了,已经擦好了,不用再擦了。”
  好友太过抗拒,陆时隽再继续,恐怕会引起他的反感。
  他舔了舔唇角,颇是意犹未尽地收起药膏,“衣服也换了吧,这件衣服都扯坏了。”
  沈卿这次不拒绝了,只是陆时隽的衣服有些大,穿在身上时,多少有些不合身,特别是领口,微微敞着,他自己毫无察觉,可比他整整高了一个头的陆时隽,那就不一样了。
  陆时隽只要低头,就能看到领口里面若隐若现的雪白。
  这画面,太过美妙,是他从前从未体验过的。
  他龌龊地隐瞒了这件事,然后才想起另外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小卿,你吃午饭了吗?”
  沈卿还真没有。
  一早上他就睡了两个小时,后面就发生了一系列的事情,让他把午饭都给忘了。
  他不语,陆时隽就猜到了。
  “我让人准备午餐。”说着,看了眼时间,已是下午一点半。
  陆时隽眉头皱的更深了,他真该死,好友这几天身体不好,他都想好了怎么给他补身体,甚至还算好从医院回来的时间,结果全被耽误了。
  他更加怨毒那位‘伤害’沈卿的神秘人,只是他还未发现,这份怨毒里面,更多的是嫉妒。
  他快嫉妒疯了!
  助理很快就将午餐送上来,因为是老熟人庄景,两人还对视了一眼。
  庄景后知后觉早上说错了话,这会儿正心虚着,见自家老板跟沈助好像没闹出什么大事,这才安心地放下午餐。
  “陆总,我先下去了。”
  陆时隽从头到尾就没关注他,只盯着沈卿,“对了小卿,我还给你买了白桃。”
  午餐袋子里,还有两颗白桃,他献宝似的拿出来,又道,“不过这是饭后水果,吃完午饭才能吃。”
  沈卿挺惊讶的。
  之前他说想吃白桃,陆时隽都失控了,虽说后面他道了歉,不过沈卿并不想勉强他。
  “陆总如果不喜欢的话,以后让庄景别买了。”
  陆时隽急了,“喜欢!”
  “谁说我不喜欢白桃的。”
  “我喜欢死了!”
  说完,像是怕沈卿不信,嘴里的饭都来不及咽下去,他抓起白桃,就用力啃了一大口。
  白桃香甜的果肉在口中炸开,这一瞬,忽而将他拉回了那个混乱的夜晚。
  他忘了对方长什么样,但信息素却是刻入骨髓。
  特别是这会儿,他都有些恍惚,仿佛又重新坠入了那个夜晚。
  啪……
  手中的白桃掉在了地上。
  陆时隽这才被惊醒,他面上一慌,下意识地脱口而出,“小卿,你听我解释。”
  沈卿早已接受这个现实,他忍着心口酸涩,轻轻一笑,“都掉地上了,脏了就丢了吧,而且你不是说了,先吃饭再吃水果吗?”
  第24章 老婆,做噩梦了,要抱抱
  入夜,陆时隽将沈卿送回家后,陪着人吃好晚饭,难得没耍赖留下来。
  若是希望,连洗漱都要在这里完成,最后都是沈卿忍无可忍,把人赶回隔壁,他才会可怜巴巴地离开,只是今晚,都不用说,时间一到,他就自己站了起来。
  “小卿,今晚早点睡,晚安。”
  身上黑色西装笔挺,线条分明,起身时,更是一点褶皱都没有。
  这一身不说要回去休息,更像是精心打扮后要出门。
  沈卿努力忽略他的异常,轻轻点了点头,“好的,陆时隽,晚安。”
  沈卿穿着家居服,白色柔软的衣服,衬得他又乖又软。
  陆时隽手指微痒,疯狂的想触碰,最后,他没忍住伸手揉了揉他栗色的头发。
  沈卿的头发有些自然卷,虽说不是传统的乌黑色,但栗色的卷发,配上他清冷漂亮的脸蛋,让他像橱窗里精美的娃娃,让人忍不住想珍藏。
  陆时隽揉完头发还是舍不得走,但他今晚有事,不能留下,且不能让沈卿知道,所以最后他还是关上门,留沈卿一人在家里。
  黑色的宾利车在夜色下以最快的时速前行,最终,车子停在了某个平平无奇的小区门口。
  车门被人打开,陆时隽下车时,目光阴郁地环顾四周。
  与高档小区不同,这里的门卫大爷连牙都没几颗,这会儿正闭着眼睛打瞌睡,压根没察觉到有外人进入小区。
  根据调查,陆时隽来到了某栋楼层。
  原始的猪肝色大门,被他用力一踹,轻易就被破开了。
  砰的一声。
  巨大的声响,惊得里面的人吓了一大跳,再定眼一看,那人正是沈卿中午时遇到的大男孩。
  “宋归星。”
  皮鞋踩在老旧的木板上,发出了细微的吱嘎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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