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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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看了一眼,笑了。然后认命地等待。
  很久之后想起,觉得真是鲁莽。很久之后想起,觉得那就是缘分。
  楼下花店,楼上咖啡店,多新奇的地方!刷到的时候她就觉得喜欢,虽然刷到的时候她在开会,开完会了就开始加班狂做表,一整个办公室集体加班,山一样海一样的材料。直到做完,十点!一群人加班过头,纷纷走向宵夜摊。吃完了正准备回去,想起花店咖啡店,准备约章澈。
  她的□□还未疲惫,但是心灵已经在想要松弛。
  她的想法还未确定,没指望章澈一定会回复,一定会答应,她只是行动。也许第二天睡醒就会看见呢?那样的话,周六会是一个很好的周六,周日就更好了。
  谁晓得章澈发来那么一条更疲倦的语音。她脑子困倦手脚缓慢,还在系安全带呢,一听人都醒了。
  导航,看时间,回复章澈,20分钟到。然后立马出发,实际上心里想着,路线走的是夜间宽敞大路,有希望在路上飞车省掉三分钟,如果到下一个路口顺里说不定省掉五分钟!念及如此,开得越发快。
  其实论平时她自己想,这样开还是有危险性,她觉得路口空旷,就不能排除有酒驾的疯子飞驰而来;她觉得环城高速夜里车少,就不排除黑暗的道路两旁可能有人会随时蹿出来:论往常,她当然提高警惕优先,论此刻,她的优先级就是章澈。
  也不需要把这样选的原因分那么清楚,几分激于义——换成许梦雅或者孔怡乃至黎聿文她也是一样的去——几分又激于似有若无的情爱,都不重要,胸中的情感如同眼前车灯照亮的空气中一团模糊的烟雾,被前进的速度不断划散、分开、又重新聚拢。
  十七分钟开到章澈的定位点,也不关心周围有没有摄像头,打着双闪就跳下车,一边发语音问章澈何在,一边往建筑的方向找。一开始章澈没说是什么事,只是说来接;一路飞车没空看,现在点开对话框,也没说是啥事,理性情况下她应该能告诉自己,这是章澈贴心,照顾她驾驶安全,不敢给她发消息;可她现在说不上太理性,竟然霎时担心章澈的安全来。
  发完消息就失联,也不回复自己,是不是出事了?她快步走入路边花园。
  人呢,人呢?花园里一片阴暗,路灯也不太亮堂,原来没有了车来车往,亮度就直线下降,她几乎啥也看不见。正要张嘴乱喊,右前方有人喊了一声,
  “祁越。”
  那声音平静,有点累,更多的是安心与松弛。
  “你来了。”
  三步并两步,她觉得自己几乎是跳过去的,到了一看,一盏班亮不亮的路灯,一个呼呼大睡满身酒气的大个子女士,一个坐在花坛边的章澈。
  她想问章澈怎么回事,想问大个子女士是谁,想说你没事吧,最后脱口而出的是,“坐在花坛边凉不凉?”
  她的眼睛注视着章澈的眼睛,就这么自然而然地两腿一弯,近乎单腿跪在章澈面前,从俯视变成了平视。
  章澈闻言笑了,没有用手——不知道是累了还是觉得还不合适——却用视线从她的额角抚摸到下颌,再从下颌望至鼻尖,最后回到双眼,“我不冷,喝了酒,白酒御寒。帮我个忙,把这位申奕女士架到你车上,送回去?一直也打不到车——”
  章澈一边解释,眼神就一边理亏地下降,就像星星陨落,她顷刻觉得心疼,条件反射地伸出双手按着章澈的肩膀——她倒不觉得不合适!——说道:“我来,我来。你能走吗?腿酸不酸?这是——”掏出手机,刷开,打开App,“你先去车上,我来扛她。”
  幸好后来极少见到申奕,不然这个“扛”字实在是好笑得紧。而且不是她,就是章澈,见到申奕就要说,那次你可是被祁越扛上车的!
  于是两人起来,于是她以昨天才在健身房练好的颈后蹲和视频里学来的过肩摔的技术要领、成功在章澈的帮助下把高大的申奕给架了起来。一开始她觉得自己可以,也不知道哪里来的逞英雄的念头,幸好是章澈懒得和她啰嗦,直接过来帮忙,两个人才连拖带拽把申奕扔进后座。章澈开门,她把申奕的上半身扔进去,章澈再到那头去拉申奕的两臂、她在这里推申奕的大腿,三二一一声喊,差不多让申奕平躺过来。
  她坐在驾驶座的时候还气喘吁吁,问完地址,设置导航,对章澈说,“你先睡会儿?”
  她看章澈的眼睛都有些发红,以为是酒醉与困倦。章澈闻言愣了愣,“不用,你开吧。我给你指路。”
  又二十分钟,到城市的另外一个方向,下车,还是她扛人,章澈翻包找钥匙刷卡开门,一进家她把人往床上一放(除非申奕说那不是放那是甩,否则她不会抗议申奕真的太沉了,骨头真是长得扎实),章澈负责脱衣服,她负责去准备醉鬼醒来说不定要喝的水。两人竟然配合默契,活像一对结婚多年的夫妇照顾惹事的儿子。离开的时候,两人一道步出单元楼,她忽然觉得任务结束,世界与内心的种种返回脑海。眼前是幽静的小区花园,夜半十二点,她觉得自己的心滴答滴答得响,正好和时间流逝的脚步一致。
  “我送你回去。”她对着眼前的空气说,说完才看着章澈。
  黑暗里,章澈的眼睛亮着,沉默了短短的一秒,“好啊。”
  “你也听Billie Holiday。”这是两人上车出发之后,章澈对她说的第一句话。
  “嗯!”她扭头看一眼章澈,笑着点头,那快乐的认可的回答,不像深夜里应该发出的声音,更像是下午玩乐回家的孩子吃到甜美的草莓时的欢呼,“在三大爵士乐女伶中,我最喜欢她。”
  有很多话题是一旦和她说她就“不困了”的,但那毕竟有时间的流逝之感。而现在和章澈在一处,她不觉得时间在流逝,仿佛自己在一种自此处向彼处的永恒之中穿梭。
  “为什么?难道你不喜欢Sarah Vaughn和Ella Fitzgerald?”
  章澈问得没头没脑,也不给她反问的机会——天知道她多喜欢这一点!——她乐于被提问,否则总担心自己的提问太尖锐,“世界上能有人不喜欢Ella Fitzgerald吗?我不相信。她的声音像少女,敞亮清澈甜美,完美配合一切爵士乐歌曲,她的声音可以唱一切。Sarah Vaughn则富于变化,三人都有同样的高超技艺,但Sarah Vaughn最喜欢炫技,变化最多,音色上不占优势。就拿这两个人都唱过录音室版本的《Misty》,Sarah Vaughn的版本是喝了两杯的、站在帝国大厦高楼上的某个酒吧里唱的。而Ella Fitzgerald的版本,是晴朗的夜晚在中央公园手牵着手散步,周围黑暗,而天上繁星闪烁。Ella Fitzgerald版本的《Misty》我每次听到都一定要听完,不然就跟喷嚏没打出来一样难受。”
  “但你还是最喜欢Billie Holiday?”
  她趁着红灯转头看了看章澈,看着章澈像个孩子,身体疲倦地靠在座椅里,大眼睛却闪着光,红灯映在微微潮湿的地上,再反射到这双眼睛里,竟然不及瞳孔本身闪耀。
  她差一点想说,你的眼睛像星星。也许她也困了。
  “是,我最喜欢她。”
  章澈微微扭头以示疑问,幸好这时候绿灯亮了,不然她还不知道要沉到什么地方去。
  “我喜欢她,首先因为她的音色,似沙哑非沙哑,别有一种类似金属的质地。即使嗑药酗酒之后倒嗓了依然美丽。其次是她独特的演绎,她有些歌,她唱那些低音的发音乃至咬字的方式别出心裁,画龙点睛。”
  说完她就觉得自己很俗气,怎么还用这样的形容!但是直接说是“黑大娘说话的方式”似乎又显得贬低,脑子又困了,想不到更好的词。正自我批判,又想起另外一点,顷刻觉得自己是天才,“最后一点,她的很多歌,唱的都是黑人经受的苦难,她自己的苦难。这是伟大的。”
  说完看一眼章澈,章澈笑着,收回视线,只是看着屏幕上此刻播放的《Hello, My Darling》,轻轻摇晃着脑袋。
  音乐的间隙,红灯前,她正在换歌想去听Ella Fitzgerald的《Misty》,章澈忽然对她说感谢,“今天要不是你,我还不知道怎么办。”
  她倒是一点儿不怀疑就算没有自己章澈也有的是办法,只是巧合。Coincidence是个好词,她不知道这个词在词源学上的解释,只是盲目地相信缘分就像coin,一个一个累计成最大的财富。
  “哦,那我‘很高兴为两位女士服务’。”
  她口气太像老英国管家,章澈笑出声来,解释了一下今夜发生的事,末了感叹人醉如死猪。她笑,把自己以前经历过的相似的事情拿出来讲,什么醉酒当事人呕吐的时候把人家头扣在垃圾桶里啊(“整好!大小都合适,从下巴到额头!”),什么抱着的时候实在抱不动了往引擎盖和地上一扔啊(“可不是我!一米八的大个也抱不动!”)章澈一路听一路笑,背景音乐在列表里随机了两首,来到Gerry Mulligan的《Night Lights》,开头那几个音,听着仿佛漫天繁星,两人不是深夜驾驶于空旷无人的公路而是行走在(安全的没人会抢劫她们的)塞纳河畔,硬要说,和《午夜巴黎》有点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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