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人该如何角色扮演[快穿] 第17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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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文哲失笑,修长的指尖下意识点了点少年的额心,但很快,或许是察觉到这样的姿势太过亲密,于是,男人颇为绅士地退开两步,笑道:“当然是你,不过,你比镜头中的你还要更好看一些。”
  江让突然有些不知道该说什么了,他像是一束干净而羞涩的百合,用沉默掩饰一切的不知所措。
  好在段文哲并未再继续这个话题,而是贴心地聊起了少年感兴趣的话题。
  两人肩并肩走入村中,一时间气氛倒也松缓了许多。
  今日的天气并不算明朗,本于晨间走漏的日光,随着天边的风起云涌,不知不觉竟全然被阴霾吞没、消弥。
  乌木乡的街道往素称不上整洁,黄土、淤泥、树叶、油渍总是它泥泞的底色。
  可今日,几乎是方才入村,江让便察觉到了几分不同之处。
  街道的黄土淤泥全部被扫至道路两侧,而绵长的街心处,窸窸索索地铺了一小层红色包装的简陋喜糖。
  站在江让角度,远处眺望,尚且能看到金色的、沉甸甸的、属于希望的麦浪。
  往日里,此时正是农忙时候,可难得的,天地中却并无农民劳作的身影。
  整个村子的人都聚在街道边,他们疲累的神情带着怪异的笑意,一时间热闹得像是无数只倒吊的乌鸦聚在一起,发出干瘪沙哑的声音。
  段文哲似乎也察觉到了不对劲的地方,正要迟疑发问,却忽地听见身后传来敲锣打鼓的声音。
  “诶诶,两个娃子,怎么还站在路中间啊,新郎跟他丈夫祭完祖坟了,马上要回去拜堂哩,赶紧退到旁边来,别挡了人家的大喜日子哦!”
  一个老伯伯皱着眉如此说道,枯瘦的手腕眼看就要赶人,江让最先反应过来:“伯伯,不好意思,我们马上退开。”
  说着,少年匆忙间拉过男人的手,往后退去。
  段文哲此时也反应过来了,只是他看着那路中央缓缓行来的红喜的队伍,温厚俊朗的眉目第一次蹙紧。
  其实,与其说那是红喜的迎亲队伍,不如说是丧葬仪式更为恰当。
  天光阴阴,鞭炮震天,香烛与火药的气息四处弥漫,朦胧的雾气近乎笼罩了半条街。
  而最先自那雾中走来的红衣青年,看上去约莫二十五六的模样,他头顶罩着红色布块,额心绑着白色布条,怀中抱着一个巨大的黑白遗像。
  而那遗像分明只是个八岁不到的孩童。
  白色的纸钱混着红色的糖果铺天盖地洒下,青年面色死白,分明是大喜的日子,却活像是要走向死亡的活死人。
  而站在他身边的,则是一个中年男人,中年男人面上黝黑,皱纹遍布,他手中抱着一只被捆住翅膀和双脚的大公鸡。
  大公鸡安静地窝在男人的怀里,眼珠子黑溜溜的,喉头与鸡冠微微抖动,落在这样的情境中,竟无端显出几分诡异来。
  这是一幅多么荒谬的画面,分明是新郎与丈夫的婚礼,却只见红衣的新郎、一张巨大的孩童遗照、和一只毛发暗淡的大公鸡。
  而一旁的村民却像是习以为常,竟无一人对此表示质疑。
  甚至,他们还会笑着走上前,讨要喜糖,祝福“新人”好事成双、吉祥如意、早生贵子。
  人群逐渐嬉笑着远去,街道上空荡荡的,只余下阵阵阴风,和如尸体般躺在马路中央、被抛弃的鞭炮残骸。
  未入村前尚且称得上疏朗明媚的少年此时只是沉默地注视着远方的金色麦浪,在他的眼中,火竹的雾气无法遮盖它的波澜壮阔、阴沉的天光也无法掩盖它的生机滚滚。
  可段文哲却从少年平静的、冷淡面颊中看出了悲伤与挣扎。
  男人沉默许久,或许是从那震撼的、可悲的一幕中缓过神来,他抿唇,极轻声地问道:“这样……的婚俗,是本地一直持续至今的习俗吗?”
  江让知道对方省略的是什么。
  是愚昧、落后、荒唐。
  少年的手掌慢慢握紧,他轻轻吸气,好半晌才低声地、带了几分细微的难堪道:“文哲哥,你走过那么多地方,或许从没见过这样可笑的事情吧?”
  “刚刚那个新郎,在我们这里,被唤作等郎弟。”
  段文哲只是静静听着,从始至终未曾与少年松开的手掌已经溢出细微的汗意。
  他生来便享有最好的资源、最好的环境,自然也有矜贵少爷细微的洁癖。
  在外人面前,男人总是装得很好,亲民、亲切、温和、良善,可现在,他却丝毫没有嫌弃的、想要松开手掌的冲动。
  甚至于,看着少年人微微颤抖的脊骨,他想去抱一抱、去安慰、去充当对方新的精神支柱。
  可最终,段文哲张了张唇,还是没有说出任何安慰的话语。
  江让并不需要他的安慰,少年自有傲骨,段文哲明白他想表达的意思,又或者说,他想要改变的真相。
  少年垂眸道:“等郎弟是我们这一片区域的习俗,他们多是被人买来的孩子,作为童养媳的存在。等郎,则是为了给买家带来男孩的寓意。”
  “文哲哥,这里的人,重男轻女到了你想象不到的地步。而正是因此大家需要接受恶果,男孩过多,娶不到妻子,于是,不知哪里传来了奇药,可以使男人受孕。”
  江让像是剖开一具流淌出腐烂血液的躯体一般叙述着,他苍白着脸,看向段文哲:“我们这里有一首童谣。”
  “月光光照地堂,骑白马过莲塘。娶个媳妇十七八,不知是哥还是娘。”
  “很多时候,年轻的孩子刚成年,年长的等郎弟就要立刻同他成婚,孕育下一代。这样已经算是幸运,而不幸的,便如我们今日看到的那户人家。即便那孩子死了,等郎弟也得同死人结阴亲,嫁入他们家,守一辈子寡。”
  不知不觉地,段文哲的手掌握得更紧了些,轻声道:“可这样,对那些等郎弟来说,太过残忍、泯灭人性。”
  或许是这句话实在说进了少年的心坎,年轻的男人甚至看到少年人水中一闪而过的水光。
  他不由得喉头微动,忍不住地安慰:“阿让,我能够理解你的心情,你是个有想法的好孩子,可是,现在并不是想这些的时候……”
  少年的内心太过敏感、细腻,近乎悲天悯人,他拥有先进的思想,却又无法脱离病态的环境,于是,便只能一味地陷入痛苦与难捱之中。
  或许痛苦、易碎本就能促使旁观者生出怜悯、怜爱的感情,在某个念头晃动之时,段文哲竟失去了往日的理智,鬼使神差道:“阿让,可能再过一段时间采风结束,我就要离开了,你……愿意和我一起走吗?”
  男人轻哑的语调带了几分细微的急促:“你跟我走,段家可以资助你接下来的学习,你的未来也会一帆风顺,我会帮你全部安排好——”
  “段先生。”
  少年微红的眼眸缓缓褪去潮色,某一瞬间,他似乎又变得如初见时的冷淡、斯文、疏远。
  他认真地看着段文哲,一字一句道:“就像你曾经和我说过的一样,我的人生,该由我一步步走出来,我有自己的目标,也有信心能够离开这里。谢谢你的提议,可是,我不能接受。”
  这段话或许在旁人看来,是会讥讽的可笑,毕竟谁会那样蠢,有捷径也不知道走?
  可段文哲却有一种果然如此的感觉,这一瞬间,江让在他的心中,不再只是一个被动接受资助的孩子,而是一位坚定、认真、有理想信念的后起之秀。
  段文哲喉头微动,第一次这样以平等的目光看向少年,认真道:“江让,你和我想的从来都不一样,我知道你有自己的路要走、自己的抱负要实现,也知道你想通过媒体、新闻渠道让这里获得曝光和改变,你尽管往前走——”
  他说:“我尊重你的一切想法,还有一年的时间,我会在哲法大学等着你考出来。”
  少年眸色红红,好半晌轻声道:“文哲哥,谢谢你。”
  段文哲却只是轻松地掩饰道:“那你日后可要更加努力了,哲法大学的新闻系可不好考。”
  江让轻笑道:“我会全力以赴的。”
  两人相视一笑,眉目间尽是缓缓松懈下来的轻松之意。
  段文哲彬没有继续去看那场荒谬的婚俗,而是思衬着,同少年提出一个意见。
  他眉色带了几分严肃道:“阿让,你知道我也辅修了新闻学,我想尽自己的力量,尽可能的帮助引起上面重视、改变这里。”
  “所以,为了能完全了解本地的‘等郎弟’习俗,我打算回去后专门做个访谈,在此之前,可能需要找一位等郎弟做一个专访,你看有什么合适的人能够介绍吗?”
  江让微微抿唇,好半晌,轻声道:“有的,我的哥哥江争,就是一位深受压迫的等郎弟。”
  段文哲握着少年的手腕微顿,他并未侧目,温润的面容是一如既往的浅笑,他不动声色地温声道:“这样吗?”
  江让似乎担心他误会,语调略微急促道:“不过我和哥哥从来只有兄弟之情,没有任何多余的想法……”
  段文哲动作顿住,轻轻拍了拍少年如玉般的手背,叹息道:“我明白,我只是没想到,阿让的哥哥,竟然也会是这样残忍制度下的牺牲品。”
  江让垂眸,眼睫轻颤,失落道:“文哲哥,其实自我懂事以后,一直都在想一件事情,为什么哥哥不能只是哥哥,哥哥每次在家里受委屈,我都很难过。”
  阿爸阿妈越是区别对待,他对哥哥的负罪感便越是重。
  以至于现在的某些时候,他都不知道该如何去面对江争了。
  少年总会想,不管他是否愿意,他都是既得利益者,也是这残忍制度下压迫哥哥的帮凶。
  第149章 理想主义利己男13
  金秋十月,田间正是忙得热火朝天的时候。
  穿着白色无袖汗衫的男人戴着一顶草帽,白皙俊朗的面颊被天上的火轮晒得通红,额头的汗珠子一滴又一滴地往下落。
  汗水浸湿了男人饱满的胸脯,手臂间鼓起的肌肉令他看上去更是多了几分难言的性感。
  江争随意擦了擦额头的汗水,看了眼一眼望不到头的麦谷,再次弓下腰收割田里被大风压到的稻谷。
  “江争娃儿——”
  隐约的声线顺着风声传来。
  旁边张家的阿妈约莫是听着了,扶着腰身,对一畔的男人笑呵呵道:“江争娃儿,你家阿妈找你呢。”
  江争眉头微蹙,这会儿正是农忙的时候,阿妈一般不会在这个时候来找他。
  担心是家里出了什么事儿,江争赶忙应了声,赶着往田埂走去。
  乡下人就爱凑堆,江家阿妈的声音毫不遮掩,自然吸引了不少人。
  几乎是看到江争的一瞬,阿妈立刻匆匆道:“诶呦,江争啊,快别弄了,跟阿妈回家去!”
  阿妈说这话的时候,面上的皱纹挤成一团,笑得微黄牙齿都咧开几分。
  江争不免询问道:“……阿妈,这是怎么了?”
  阿妈好似正等着他这句话,中年妇女的眼神不自觉往旁边好奇看来的人群瞟了眼,颇为得意得大声道:“诶呦,还不是咱让宝有出息,最近不是有个镇长都接待的大人物来了咱们镇上了?让宝代表学校接待人家,跟那位大人物搭上线了,说马上回家,要找你一起弄个什么访谈。”
  阿妈说着,像是想起什么一般,眉头皱了几分,上下打量一番对江争道:“江争啊,你今儿可注意点,回去换身衣裳,别给你弟弟丢脸啊!”
  个头极高的男人点头,俊朗的面上露出几分紧张的神色。
  他也不知道访谈是什么,但是一听到是让宝带回来的客人,潜意识的便不想让别人因为自己而看低江让。
  于是,男人匆匆赶回家,翻箱倒柜找了半晌,最终套了件勉强看得过去的掉色棕色外衫。
  其实小卧房里面有个阿爸特意打的木头衣柜,但整个衣柜里绝大部分的衣裳都是江让的,只有零星两件穿得掉色破烂的衣裳属于江争。
  这件棕色外衫是几年前江让实在看不过去,用自己的奖学金和偷偷攒的钱买的。
  于是,江争在生日那天,第一次穿上一件最新款式、干净整洁的新衣裳。
  江争如今还能回想起那日看到新衣服的心情,受宠若惊、感动难忍。
  他的让宝,他亲手拉扯大的让宝,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会关心他、认可他、安慰他、爱惜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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