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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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在这几年的清明都是在汴京过的,王婆婆不用与人吵架,总归是有松快事。
  想当初在乡野,因为只有元娘一家有枣锢飞燕用柳条串起来挂在门头的习惯,所以附近的邻里,尤其是边上的邻居,会偷偷教唆孙儿去拿那枣锢飞燕。
  王婆婆可不是一个肯息事宁人的人,直接和人吵起来,一吵就没完。
  汴京每户人家都挂,没谁那么不长眼,跑去偷人家门头上的枣锢飞燕,真要是有,别说主人家了,就是邻里的唾沫都能把人淹死。
  大寒食过后就是清明,徐承儿跟着家里人出城祭拜。
  与元娘家不同,徐承儿家里要祭拜的坟很多,按照徐承儿的说法,除了太祖父太祖母、祖母,还得专门抽出一日,去祭拜宗族里的高祖们。
  就是徐承儿自己这一边需要祭拜的,也是从早祭拜到午后,祭拜并非简单的祭拜,还要除草,尤其是墓在山上,爬上去都得沿途砍杂草和树枝,并不容易。
  也就是每回归家的路上,遇上那些卖门外土仪的小贩才叫人开心些。
  因为忙碌了一整日,这时候她阿娘会特别好说话,要什么都给买,还能买些只有清明才能吃上的东西。
  元娘和徐承儿说好了,今年徐承儿会给元娘也带些门外土仪,最好是杂剧或者诸宫调里头的人物。若是捏的实在粗糙,就随意挑点简单有趣的。
  徐承儿跟着家里人,天还未亮就起来收拾东西,准备去扫墓,她们家的坟茔都远,等到出城就已经天蒙蒙亮,等到那边,时候就正正好了。
  所以,元娘今日起来以后,就乖乖的待在屋里。
  等到自己家祭拜完,她颇为无聊,又记挂着徐承儿,就在小门前,还有自家铺子前来回转悠。
  还是王婆婆看不过去,给她塞了个清明的吃食。
  这是之前在乡野的时候,王婆婆跟当地人学的,那边人清明祭拜都用这个,外头是糯米皮,里头是糯米,底下是竹叶片,蒸完以后,吃起来有竹叶的清香,里头的糯米口感好,而且不同于一般馅料的咸,它是甜的,伴着竹叶的香气,甜而不腻,颇为好吃。
  元娘的父亲生前爱吃这个,所以即便回到汴京,每年的清明王婆婆还是会做这个,是祭品之一。
  元娘也爱吃。
  她百无聊赖的坐着,时不时望望外头,从中午等到了日头渐移,都没能看见徐承儿一家回来的身影。她皓白的手腕托起脸颊,重重叹气,有些低落地趴在桌边。
  平日里最是活跃的小娘子,也有气馁不开心的时候。
  忽然,元娘眼前的光似乎被挡住了。
  她蹙起眉,顺着阴影往上瞧,一块成色极好的鱼戏荷花纹青玉佩,再往下些,是被衣衫腰带裹住,却仍能瞧出挺直紧实的腰,继续往上,是宽阔的胸膛,凸起的喉结。
  最后,是垂眸望着她浅笑的俊美面容。
  一阵风轻轻打旋,吹开元娘额边碎发,轻柔无觉,但很舒服。
  这风,就颇像魏观带给她的感觉。
  轻轻柔柔,如风拂过,一点一点挠着心,叫人忍不住心尖微痒,不由自主追随而去。
  “有烦心事?”他问道。
  元娘是趴着往上看的视角,清晰地看着他唇瓣张开,一翕一合,唇角却总是上扬的,是因为高兴吗,还是天生的?
  元娘莫名的涌起好奇。
  但她也知道这不是能在大庭广众之下问出来的话,她收回目光,慌张坐正,用力摇着头,轻轻咬唇,“没有,我就是,在等人。”
  “徐小娘子?”他问道,但语气却是笃定,似乎对一切都了然。
  元娘慢慢点头,流露出好奇的神色,“你怎么知道的?”
  魏观看着她,轻笑道:“你同我说过,徐小娘子今日要给你带门外土仪。”
  的确是这么回事,元娘回忆着,有些出神地颔首。
  “想来,我要捷足先登了。”他的声音略轻,却很悦耳,如玉缶相击,表情虽是笑着的,目光却盯着元娘,带了点令人心里发慌的灼灼。
  第78章
  与平日的温和,似乎有很大差异,若是往日是轻柔的春风,现下就如海边掀起狂潮的劲风,叫人无处可逃。
  元娘不自觉瞥开目光,侧着头,声音莫名没底,“什、什么?”
  魏观未语,他将一个木匣子放到桌面上,元娘能感觉桌面震了一声。
  在他的示意下,元娘将匣子掀开,却见里头摆满了各色陶土捏的人物,很多都能一眼认出来,有刘知远、李三娘、崔莺莺、张生、小红娘……
  都是元娘之前和魏观闲聊时,说过的人物。
  不仅如此,还有小小的庭院,上面有花卉、假山,甚至连瓦当上都有图案。
  好生精致!
  “这是,门外土仪?”元娘迟疑道。
  “嗯。”魏观颔首,他低头看着元娘,眼里只映着她,轻声道:“我想你兴许会喜欢。”
  他派人寻了几日,这是能找到的里头最好的,在郊外的祭祀一毕,他便寻由头离去,换了身衣裳赶来。
  其实,未必要这般赶,但早一些送到她手上,便能早一刻见她展颜。未成想,她的好友耽搁了,魏观不免庆幸,自己没有延后,否则,她岂非要沮丧失望一整日?
  “我很喜欢!”她的眼睛亮亮的,脸颊扬起笑容,眉眼述说着明快,像是在巢上和树枝上来回蹦跶的燕子,叫观者都能察觉心情的轻盈。
  “不过……”元娘的维持着笑容,却显得客气了一些,眼神也黯淡了些。
  她把匣子合上,推回给他,“还是不要了,太贵重,我受之有愧。”
  魏观按住匣盖,他的手劲瘦修长,乌黑色泽的匣子衬得其白皙发亮,原本还颇显大的匣子,上手放着他的大手,却显得捉襟见肘,似乎一下小了许多。
  而元娘也怎么都推不动,她低头,目光也不由低了些,正正好注视着他的手,指甲整修圆润,指缝干净,手骨相匀称,这是未曾做过农活,养尊处优的一双手。
  指尖似乎有细长薄茧,他会抚琴?或是相似的乐器。
  元娘没有阿奶那样老辣精明的眼光,能洞察一些,但她知道,人的一切经历都会或深或浅的在身上展现。
  在她微微发怔时,上首的魏观开口道:“我家中没有喜爱它的人,若是带回去,也不过是明珠蒙尘,被随意扔在库房一角落灰。它珍贵与否,在于拥有它的主人是否珍视、喜爱,若在我身边便是死物,可我想,若是在陈小娘子手上,能被时刻把玩,它才算有价。”
  他说话总是不疾不徐,娓娓道来,唇边噙着浅浅笑容,不知不觉就让人听进心里。
  元娘多聪明的人,都不免被带入坑,认真思索起来,似乎觉得颇有道理。
  她皱起秀气的眉头,认真思忖,魏观则将匣子推至原位,置于她面前,忽而哂笑自嘲,“我搬弄许多口舌,实则此物不过陶土捏就,哪来的昂贵,实是见笑。”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似乎不收也不大合宜。
  元娘私心里本就很喜爱这些,捏得栩栩如生,而且花卉庭院一应俱全,不敢想,若是把里头的人儿摆在那,跟承儿一块扮人物,嬉笑玩乐,会多有趣!
  但她仍保有理智,迟疑道:“阿奶若知道我私自收下……”
  “这是合礼数的。”魏观丝毫未被疑难困住,他微微弯唇,“门外土仪本就是暮春抵城,赠予交好人家的礼。土仪,即当地特有,携其回乡,赠友人故交。”
  “王婆婆待我十分照拂,我今日既是出城,携门外土仪前来,才是应有的礼数。”他轻声解释,眸光清亮,显然是早就想好的说辞,也是,他为人稳妥,又怎会不思虑周全,贸然唐突,叫元娘为难呢?
  魏观双手交叠,对元娘拱手一拜,身形如玉,腰间青玉微晃,端的是皎皎君子,雍容娴雅,高声道:“多谢,我家中尚有杂事,便不叨扰了,还请转达王婆婆,多谢她的照拂!”
  这句话,魏观说的高声些,四周的人皆能听得一清二楚。
  也都了然。
  哦,原来是前来送门外土仪的交好人家。
  那就没什么好稀奇的了。
  再说了,方才元娘和魏观始终隔着些距离,并不贴近,说话声不大,旁边人听不出,他们之间更无不当的越轨之举,即便不说最后一番话,也没有令人诟病的地方。
  自然,说了则更加不会使人误会。
  元娘这才收下,她屈膝一福,还礼道:“多谢郎君好意。”
  一切看起来清清白白,没有半分旖旎痕迹。
  眼看他该走了,元娘迟疑着,小声道:“我……后日要同家里人去金明池。”
  见他目光始终落在自己脸上,元娘不想说的太明显,找补解释,“一年一回的热闹,我想不该错过,若你得闲,也可以带家里人去走走,皇家园林,景致极好。”
  元娘越说,越是不敢抬首,但她能察觉魏观的视线,一直未曾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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