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轩哥一手拿着水果叉,一手端着果盘,正站在一旁给林小姐喂西瓜。
投喂的某人不悦地看了一眼杵在门口不识趣的人。
阿莫拿着手机示意了下,看他不耐烦地放下果盘走过来。
好好地欣赏她画画,喂她吃两口东西也要被打扰。
两人出了门,阿莫把手机递过去,“刚才魏临打来,说黄立杰最近联系黑市买了几把枪,怕他在公司开业的时候闹事。”
夏文轩把电话回拨过去,那边很快接通,他说:“现在是法制社会,要相信政府相信警察,我们这些良好市民看到有人私藏枪支肯定害怕,是要向警方寻求保护的。”
阿莫和电话那头的魏临都愣了一下,然后魏临就知道该怎么做了。
他挂了电话,把手机丢给阿莫,看了他一眼,耐心地解释,“黄立杰买枪还要找黑市,说明香港黑帮已经彻底放弃他了,过几天开业典不能出事,我们每年给政府交那么多钱,让他们干点活怎么了。”
阿莫说了声是,临走前又被吩咐晚上吃火锅。
历时六小时,从中午画到晚上,终于画完了,自己水平有限,已经很满意了,就是坐的太久,脖子都僵了。
她放下画笔刚动了动脖子,就有一只干燥温热的手抚上她的后颈,轻轻揉捏起来,这力道刚好,林之薇舒服地闭上眼,“下面一点。”
夏文轩轻笑了声,“敢指使我的,也就你一个。”
林之薇没顶嘴,他捏的确实舒服,没有理由让自己吃亏,“我画好了,抵一个人情了啊。”
夏文轩看了看她画的画,他不懂这些,只觉得比拍卖行拍出去上千万的画强多了。
“饿不饿?有火锅吃不吃?”她坐了那么久,肯定饿坏了。
林之薇点点头,真的饿。
起身却对上夏文轩含笑的眸子。
“怎么了,文轩哥哥?”那笑容和平常不一样,有时候他笑起来也会让人觉得后脊梁发寒,要不就是似笑非笑的,今天这,好像都不是。
夏文轩牵着她的手,把人带到浴室,宽大的镜子里照出一个黑色休闲衫带着笑意的英俊男人,和一个衣服上、脸上都是颜料的小花猫。
怪不得说学了油画就没穿过干净衣服,夏文轩拿起毛巾,打开水龙头沾湿,低头,一手托着她的下巴,一手替她擦脸上的颜料。
有些颜料已经干了,不是很好擦,白嫩的小脸很快被涂了一片花。
“你给我毛巾,我自己来。”林之薇感觉他是故意报复,自己拿接过巾细细地清洗着。
夏文轩抱着胸靠在门口注视着她。
这是第一次见她洗脸,细嫩的手滑过精致白皙的脸蛋,轻轻揉搓擦拭。
洗个脸都这么好看,小花猫洗成小白猫。
脸上沾着水珠的小猫抬头看到镜子里的他,惊讶地顿了下手,“你怎么还在这儿?”
这人也太不绅士了,怎么能看女孩洗漱。
夏文轩挑了下眉,“看不得?”
“没礼貌。”林之薇说着把人推出去关上门。
夏文轩这次也没生气,笑着给阿莫打了个电话。
不多时,女佣拎着几个袋子上来,敲敲门,“先生,这是按照林小姐的身材送来的衣服。”
“下去吧,让厨房快点准备,等下开饭。”
“是,先生。”
林之薇正在浴室,拿着毛巾擦衣服上的颜料,不擦还好,越擦越脏。
“林小花,衣服。”浴室门被敲了两下。
她打开门,夏文轩看到她衣服上的水渍直皱眉,这要是着凉发烧了怎么办,也不知道开口要衣服。
林之煜一顿饭几百万,怎么就把妹妹养的这么能凑合,“别穿湿衣服,快换上。”
之薇惊讶于今天他的细心,再次道谢拿了衣服返回浴室。
不多时,一身白色连衣裙的林之薇从里面出来,衣服宽松飘逸,上面缀着珍珠,而她刚洗完脸,眼睫毛还沾染着些水汽,一双眼睛明亮含笑地望着他。
夏文轩心跳加快了一瞬,但开口就训她,“衣服脏了就不要了,还用你去洗?穿着湿衣服也不怕生病,我这还能缺你一身衣服?林小花,你能不能跟你哥学学怎么花钱,怎么享受。”
林之薇刚想夸他眼光好,买的裙子漂亮,嘴角一下耷下来,满脸不高兴小声嘟囔,“你就不能好好说话,明明是关心人的话,非要这样说。”
夏文轩半眯着眼捏着她的下巴,让她抬起头,“嘟囔什么呢?”
林之薇拍掉他的手,“我说我饿了,火锅呢?我要吃牛肉丸。”
男人的眸子划过一丝笑意,捏捏她气鼓鼓的脸蛋,“多的是,下楼吃饭。”
之薇拿出手机给哥哥和程放各发一条消息,告诉他们自己会在外面吃饭,不用等她。
夏文轩这边心里又醋了起来,怎么从来不知道跟自己报备一下去哪里都做些什么,忽然想到沈经业说的:你对她好,要让她知道。
【第176章好好说话】
他手里拿了杯冰水,看着吃的正欢的女孩,嘴角带着笑,这是饿坏了,“慢点吃,一会儿就吃不下了。”然后顿了下,“我这里的饭好吃还是秦西珩那边的好吃?”
提到秦西珩,之薇顿了下,放下筷子,抽了张纸巾擦擦嘴,看向身边的男人,“文轩哥哥,秦西珩老婆出事了,你知道吗?”
夏文轩挑了下眉,他不仅知道,而且还亲眼目睹,“你消息倒是挺灵通的,香港的八卦也吃的上。”给她夹了片牛肉,煮老就不好吃了。
小花现在没有刚才高兴,抿着嘴,欲言又止,他放下水杯,“你想问这事跟我有没有关系?”
林之薇点点头。
“没有,秦西珩自己想给田霏霏出气,顺带堵我们的嘴,”夏文轩这次也没瞒她,他家小花不爱管闲事,但心里还是善良。
一个孕妇出了那档子事,她心里肯定别扭,不想多说这个话题,给绕开了,“不过你那个股份可是我要来的,你是不是要说点什么?”
“不是秦西珩给我的吗?”林之薇听说那事跟夏文轩没关系,心里不自觉松口气,重新拿起筷子夹吃了那肉。
夏文轩嗤笑一声,好笑地看着她,捏了捏她鼓鼓的腮帮子“他有那么好心,主动把钱送人?你可真没脑子。”
林之薇从锅里捞了片青菜放到夏文轩碗里,娇笑一声,语气轻快俏皮,“那就谢谢大老板啦!”
说完,夏文轩没再纠结这些,拿起筷子陪她一起吃火锅,一顿饭吃的和谐又安宁。
吃完饭又以消化食物为由,开车载着林之薇去维多利亚港看夜景。
这里风景很美,不管是不是旅游旺季,人都很多,两个人慢悠悠地走在前面,其他人不远不近地跟着。
夜风吹过,带着丝丝潮湿的凉意,之薇缩了下身子,下一秒,带着夏文轩体温的外套就披在了她身上,“那么弱,小心再生病。”
在这么美的景色前,人都变得平静,之薇不想跟他斗嘴,轻轻地开口,“文轩哥哥,你怎么总是这样说话,明明是关心人的,就不能好好说吗?就像我大哥那样,还有笑笑她哥那样,再不济,程放那样也行啊。”
夏文轩低头看她一眼,整个人被罩在自己宽大的外套里,显得她更娇小,周遭的光打在她身上,照的人心发暖,那双本就能吸人魂魄的眼睛,在灯光的映射下,更是美的心惊动魄。
微风吹乱她的发丝,他伸手替她拢到耳后,刚才提出的问题也没作答,或者说,他不知道如何作答。
夏洲从小对他就很严格,打他记事起,就是无止境的训练,几岁的孩子,每天浑身是伤,血水里泡过似的,他身上一半的伤疤都是夏洲弄出来的,就这样还要被打骂。
他心口处最危险的那处枪伤也是他打的。
这样的日子一过就是十年。
有一次他急了,跟夏洲动了手,揍了夏洲一拳,第二天就被他老子开着飞机带到有着‘人类禁地’之称的亚马逊雨林上方,给了他降落伞,一脚踹了下来,那时候他才十四岁。
暗河沼泽、鳄鱼毒物……稍有不慎他就只能剩下一身白骨。
一个十四岁的孩子,背着只能撑半个月的水和食物,在雨林里整整走了一个多月才出来,没有人知道他是怎么撑下来的,只知道他出来的时候,连个人样都没有了。
而陈芸娇本就是个不会照顾人的,虽然心疼他,但不知道怎么做,只能在金钱上补偿给他。
从小他就没感受到所谓家的温暖,对夏洲和陈芸娇也是亲近不起来。
他从雨林出来没多久,又被夏洲丢到雇佣兵团,每天出生入死,子弹擦着头皮那是常有的事。
这也养成了他暴戾嚣张的性子。
他常常觉得,夏洲需要的不是儿子,更像是需要一个强悍的杀人机器。
他霸道、强悍、心狠手辣都只是为了能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