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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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走的时候你都没醒,买了件旗袍,向阳哥说好看。”林之薇把购物袋拿过来,想让他看看。
  程放乐了,“那完了,向阳哥那个审美,你这衣服八成没法看。”
  回应他的是林之薇的一巴掌。
  夏文轩冷着脸看两个人互动,好的很,当着他的面打情骂俏的。
  这还住一起了。
  “林之薇,换衣服,走了。”
  之薇看了看时间,还早,“文轩哥哥,在家吃点饭吧,他们那个宴会估计也没什么可以吃的,时间不是还早?”
  然后转头吩咐佣人多加了几个菜。
  怕她饿着,又听她说新加的菜都是自己喜欢吃的,心里的火矮了点儿,男人慢条斯理地坐下喝程放泡的茶。
  林之薇看程放眼神儿不对,拉着他进了房间。
  “就那么个玩意儿!你拉着我干什么?小爷怕他?!”程放嗓门不自觉提高。
  “小放,他那个人说话就那样,跟谁都是,再说了,他真不是什么好人,惹他纯属给自己找麻烦。你就看我面子上,别跟他计较行吗?”林之薇晃了晃程放的胳膊。
  程放低头看她一眼,她很少跟自己撒娇,语气不自觉地软了些,“我不是替你抱不平么,他那么跟你说话,我看不过去。”
  “我知道,不过他就是属于…刀子嘴豆腐心,不会说好听话的那种,可他对我不错,你看之前在曼谷救过我还帮过我,那天还帮我拍项链,就是不会表达而已,时间长了你就知道了。”
  “行,听你的,小祖宗,还是头回听你替人说这么多好话。我不主动惹事行了吧?他要是再跟你来劲,我可管不了那么多。”程放不愿意林之薇为难,终是说了软话。
  夏文轩喝完茶再看两个人出来的时候,那小子已经被哄好了,也不知道她是怎么哄的,居然不跟自己吵吵了。
  也不见她来哄哄他,鼻子里冷哼一声。
  吃饭的时候,程放尽量忽略夏文轩,看到他给林之薇夹菜,还夹的都是她爱吃的之后,态度更是缓和了点儿。
  行,还把鱼肉里的刺先挑出来再放她碗里。
  还知道她爱吃什么,不爱吃什么。
  这可以,姑且不跟他计较刚才态度差的问题。
  吃完饭,造型师早已等候多时,林之薇回了房间,上楼时她还凑到夏文轩耳边,“文轩哥哥,程放是我发小,你好好的啊。”
  闻着她身上好闻的味道,夏文轩耐着性子“嗯”了一声,只要那小子别找事,他才懒得理他。
  之薇换好旗袍,坐在镜子前让化妆师做造型。
  “林小姐真的好靓啊,今晚一定有很多人邀请你跳舞的。”
  之薇闭着眼睛微笑了下,化妆师都惯会说话的,恭维话她听得多了。
  “林小姐,好了。”
  林之薇睁开眼,照着镜子左右看看,还算满意,实在是自己不会做配旗袍的盘发,不然也不用特意请人来。
  换好鞋子下了楼,楼下气氛勉强算和谐。一个看手机,一个喝茶。
  夏文轩听见高跟鞋的声音,抬眸望去,茶杯顿在唇边。
  林之薇一身香槟色刺绣旗袍,剪裁合体,显露她比例完美的身材,丰胸纤腰翘臀,袖口一圈珍珠流苏,随着她的动作,轻轻晃动,行走间摇曳生姿。
  搭配一双同色缎面高跟鞋,鞋跟处镶满碎钻,低调又奢华。
  乌黑柔顺的长发被低低地挽在脑后,一支发钗固定,发钗上是由光泽度饱满的小尺寸珍珠镶嵌成的几朵小花,优雅至极。
  耳垂上一对儿珍珠耳钉,简约大方。
  她平日爱素颜,今天化了淡妆,精致又透着妩媚。
  夏文轩一时间被迷的入了神。
  “希希,好看呀!”程放到底是认识林之薇时间长,见过她很多漂亮的时刻,率先出声。
  夏文轩被他的声音唤回思绪,到嘴边的茶杯又放回桌上。
  “是不是手上太素了?就戴串佛珠?穿旗袍是不是戴个翡翠镯子好看?走走走,买镯子去。”程放说着收拾东西就要出门。
  “别,不爱戴那个,我都磕坏好几个了。就这样吧,”林之薇又看了看,觉得没什么不妥,“你说呢?文轩哥哥。”
  横竖今天是他的女伴,他要不满意再说。
  夏文轩又上下扫量一圈,薄唇轻启,“挺好的。”
  林之薇和阿莫都有些惊讶,能从他嘴里说个好,那是相当不容易了。
  作为夏文轩的女伴,之薇自然跟他坐同一辆车。
  何向阳不放心她,跟程放一起在后面的车上。
  夏文轩换了身深蓝色商务西装,难得的,衬衫扣子只有最上面一颗没有系,微微敞开露出喉结,总算是有那么点正经总裁的味道。
  从林之薇下楼的那一刻,他的眼中再无他人。
  目光忍不住地打量了一圈又一圈,看的林之薇心里直发毛,她抿抿唇,转头对上男人的视线,“文轩哥哥,有什么不妥吗?”
  没有不妥,就是太美了。
  夏文轩抬手拨了下她的耳垂,“给你买的戒指项链怎么不戴?”
  她全身上下,装饰品就这么一对儿耳钉,然后就是右手腕上的佛珠。确实有点素。
  “哦,那个项链和戒指不配这个旗袍的呀,也不能看见好的都往身上堆,反而会不伦不类的。”林之薇怕他多想,觉得自己对他有偏见才不戴,连忙解释。
  女孩轻柔的嗓音,软糯的语气,让夏文轩贪恋的不行。
  “冷不冷?”他问。
  林之薇愣了下,随着他的视线看向自己的腿,旗袍开叉到膝盖上二十公分左右,这样坐着会露出一点大腿。
  “不会。”林之薇整理了下裙摆。
  男人的眸子黯了黯,“腿还疼不疼?”看到身边人不解的眼神,耐着性子解释,“地震那回,腿上。”
  “哦,不疼了,就是仔细看能看到一道疤。”伤口早就愈合,现在每天都涂除疤的药。
  两人接下来都没说话,一种莫名的情愫在车内流淌。
  【第166章希望的希】
  “林之薇,那小子叫你什么?”夏文轩的手一直在摆弄之薇袖口上的珍珠流苏。
  “他叫程放,是我发小,”林之薇在听他不耐烦的声音后,接着说:“希希啊,我小名儿。”
  “哪个字?”
  “希望的希。”小时候家里起的小名儿,后来长大了,她不喜欢被叫,可家里人改不了,还是这样称呼。
  希望的希,夏文轩手中捏着一颗珍珠摩挲了下,“华希控股是你的名字?”
  林之薇点点头。
  林之煜还真疼她,夏文轩不爽了。
  “希希?”夏文轩勾着唇角轻叫了一声,看到旁边的人红了脸,瞬间来了逗孩子的兴致,“希希,你脸红什么?”
  林之薇也不知道,明明是家里人都会叫的小名,可从他嘴里一出来,总觉得别扭,“你别乱叫,我都长大了,不叫小名了。”
  “那个小子能叫我不能叫?”夏文轩向女孩身边挪了挪,胸口几乎贴在她肩上,声音低沉,语速缓慢,“希希这么偏心的?”
  他身上的男性气息,说话间喷洒出的热气,都让林之薇觉得半边身子发麻,下意识向右侧躲了下,可只一秒,就被那人攥着腰拉了回来,他说:“躲什么。”
  她本身就有种东方女性的古典美,今天再换上这身旗袍,更是相得益彰,现在她微低着头,脸蛋粉粉耳朵也粉粉,好看极了,美的夏文轩眸子闪了又闪。
  他的手掌还是一如往常那般灼热,在腰侧即便没怎么用力,但还是让林之薇觉得自己要被他烫伤了,她拎着他的食指将他的手放到座椅上,偏头说了句,“热。”
  夏文轩捏了下她的手心,便不再逗她,只是目光依旧停留在她身上。
  好不容易到了目的地,天已经黑透了,夏文轩下了车,转到车身右侧给林之薇拉开车门,之薇搭着他的手臂下了车,刚走了没两步,就被那人攥着胳膊拉了回去。
  “怎么了?”林之薇穿了个高跟鞋,鞋跟十厘米,虽然还比夏文轩矮一大截,但好歹比之前强点了,她抬头满脸不解,这是又要在门口闹事?
  夏文轩嫌弃地看她一眼,捏着她的下巴转向一侧,“看看人家。”
  旁边下来的一男一女,女士自然地把手搭在了男士的臂弯里。这小花可好,还真把他当门童了,打开车门自己就往里走,真是一点不懂事。
  “不用了吧,”林之薇有点不愿意,没想到他还挺讲究这些,“你腿那么长,我根本就跟不上。”
  夏文轩知道她在瞎掰,“我不会慢点?还能让你摔倒?快点!”
  林之薇看他把手臂屈着伸过来,认命地搭了上去,见他勾了下唇角,显然是心情不错,真是幼稚死了。
  “骂我呢?”夏文轩低头看向她,室内明亮的光线晃在她身上,衣服闪亮亮的,衬得她更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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